為加快大學生村官的有序流動,優化我區鄉鎮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增強事業單位工作力量,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放寬從大學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條件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事業單位工作實際和缺編情況,經研究決定,現招聘部分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以公開、民主、競爭、擇優和注重工作實績為原則,加快大學生村官有序穩妥流動,不斷增強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活力。
二、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公開招聘兩種方式進行,共招聘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其中考核招聘26名,公開招聘4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考核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任滿1個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務地在鹽湖區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當選并擔任村(社區)“兩委”副職以上職務滿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優秀;
(3)年度考核累計2年以上優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學歷或本科學歷且獲得雙學士學位;
(5)獲得區委、區政府、區委組織部及以上有關部門表彰。
(二)公開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任滿1個聘期、考核合格以上、服務地在鹽湖區的在崗大學生村官,且具備以下條件和資格:
(1)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已被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被事業單位聘用為試用期工作人員(含尚未辦理手續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自2016年10月11日起,在鹽湖組工網發布招聘公告。
2、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 10月20日。
(2)報名地點:鹽湖區委組織部大學生村官管理辦公室(404房間)
(3)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考核招聘:
①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進行初審并出具證明,持個人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職在崗同意報考證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④《鹽湖區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1)。
公開招聘:
①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在職在崗同意報考證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
④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⑤《鹽湖區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工作人員按照方案要求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同意后發給準考證。
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
4、考試
(1)考核招聘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將結合農村工作實際和大學生村官工作特點,重點測試實際工作能力,體現干得好的考得好。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將優先按照服務期限長短確定,其次按照擔任村(社區)支部書記、村(社區)主任、聘期考核優秀次數、表彰獎勵級別和次數、年度考核優秀次數的順序依次類比擇優確定。
(2)公開招聘采取閉卷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要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考試內容將結合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特點和工作實際,側重測試實際工作能力。
面試:區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從高分到低分,以擬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區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若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其他原因取消面試資格的,空缺名額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達不到筆試合格線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對應聘者的思維理解能力、分析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等進行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鹽湖組工網進行公布。
面試結束后,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考察人數與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若最后一名人選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照服務期限長短確定。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不得低于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進入考察的人員名單在鹽湖組工網進行公布。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風、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重點考核實際工作表現和基層干部群眾的認可程度,同時,考察組工作人員要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6、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區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在鹽湖組工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8、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分配、聘用手續,編制部門負責辦理上編手續、財政部門負責辦理工資等有關手續。擬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所在服務單位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后,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組 長:任 剛 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副組長:李致峰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
陳國定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吳建創 區財政局局長
董 輝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
張 競 區委組織部部務委員
成 員:劉曉圓 區委組織部干部綜合科科長
任曉雷 區委組織部村官辦副主任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由董輝同志兼任。
六、紀律要求
1、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現象發生。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招聘各個環節實行崗位專人負責制。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3、報考人員必須誠實守信,遵守招考紀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提供假學歷、假證件,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凡對招聘工作及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工作延續期間向區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反映。
咨詢電話:0359-2062882 2022054
監督電話:0359-2020847
本次招聘,由鹽湖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鹽湖區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鹽湖區2016年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ar
鹽湖區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