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制度,提高城鄉統籌發展水平,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許昌市魏 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
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許昌市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為魏都區政府工作部門,其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城市形象設計、重要地段規劃編制工作,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廠區改造規劃的編制及報批工作;負責控制性詳細計劃的調整、修改論證工作;負責魏都區工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工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規劃許可工作。
二、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名。(詳見計劃表)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詳見計劃表);
6、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兩年以上行業相關業務工作經歷者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8、具有擬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四、報名時間和辦法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4日—10月28日,每天8:30至17:30。
3、報名須提交材料:
(1)報名時由本人填寫《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報考者可在魏都區政府門戶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并張貼照片)。
⑵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需開具)等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機構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
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進行信息采集,并根據有關規定繳納考務費30元(筆試每人每科30元)。
4、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6、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魏都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許繼大道589號,市二中鐵西校區對面)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招聘程序
1、筆試
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需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該崗位取消。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11月5日上午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于在我區農村基層服務2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大學生村干部、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以上“三支一扶”大學生以及從我區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總成績加10分。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一項,最多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提交有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記表、退役證書和畢業證書),逾期將不再受理。
如發現擬享受加分人員弄虛作假及情況不實等,取消本次考試及聘用資格,并在3年內不得參加魏都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考。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擬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
3、體檢及考察
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懷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懷孕證明)。體檢不合格或因放棄體檢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如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4、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三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不得調動或考錄其他單位。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間接受崗前培訓。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魏都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weidu.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同時,在許昌晨報、今日魏都發布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魏都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報名前期咨詢電話:0374-2653025 0374-2653017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374-2189907 0374-2653017
附件:1.《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2.《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1.《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2.《魏都區城鄉統籌發展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