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繁榮發展全市文藝事業,切實方便和服務群眾,經市委宣傳部報請市政府批準,許昌市文聯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藝發展服務人員3名。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18-35周歲,市區常住人口,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崗位要求的資格和能力條件;
4、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專業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二、招聘計劃
招聘3名工作人員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具體程序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環節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許昌市政府網(http://www.xuchang.gov.cn/)、許昌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biyesheng.7.xcycwl.com/)發布有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2--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許昌市文聯辦公室(中共許昌市委6號樓6421室)
聯系人:王俊磊 報名咨詢電話:0374-2965776
3、報名方法:現場報名。報名者須遞交《許昌市文聯招聘文藝發展服務人員報名表》2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及2張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報名費。
4、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有效身份證件于2016年5月16日到市文聯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能力,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教材,筆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考察內容主要是政治品質、社會表現、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所聘人員按照勞務派遣制進行管理,勞務派遣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相關《勞動合同》。
四、人員管理
市文聯負責對招聘人員在崗工作期間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招聘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薪酬標準
招聘人員月工資:試用期每人100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市區最低工資標準1600元(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部分),單位應繳保險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如國家出臺新政策規定,按新政策規定執行。有關獎勵、績效由用人單位根據自身實際另行制訂。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