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事聘公201312號)
為推進浙江舟山群島新區建設,加快普陀海洋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舟山市普陀區2011年度緊缺人才開發目錄》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引進的若干規定》(普委辦【2011】1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綜合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公開招聘14名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具體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且本科或碩士研究生畢業于“211工程”高等院校或國際知名院校(Times世界大學排名前400所);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適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受刑事處罰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等,不納入考核招聘范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有應聘意向的考生請填寫《普陀區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含數碼照片,全身照、一寸照各一張),發送至《普陀區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計劃表》中各崗位指定的電子郵箱,報名截止日期為2013年6月18日。
(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截止后,經各用人單位資格初審,參加考試人員分批在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綜合考試。考試為綜合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考試前1天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察、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布置;根據綜合考試情況,考慮專業崗位的匹配性,人員素質及學歷資歷等情況,按與招聘人數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五)確定招聘對象。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招聘對象,并在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公示。
(六)受聘人員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2013年應屆畢業生待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和舟山市普陀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七)本次招聘進展情況,請及時關注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http://www.ptrlsb.gov.cn/)。
本公告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80--3012510。
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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