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擬從我縣事業單位中選調環保工作人員2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以及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面向全縣事業單位,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選調。
二、選調崗位
縣環境監察大隊管理崗位1名,
縣環境監測站專業技術崗位1名。
三、報考人員條件
1、熱愛環保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
2、年齡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縣環境監察大隊崗位的專業為文秘、法律及環保相關專業;報考縣環境監測站崗位的專業為化學及相關專業。
4、縣內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5、身體健康,能適應環保工作,了解環境管理相關法律知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2011—2012年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級以下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報考的情況。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6—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太湖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聯系人:詹林生 電話:4183701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須提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4張,如實填寫《選調人員報名登記表》;
(3)、報考人員須持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方可報名。
4、資格審查:根據選調條件和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5、其它事宜: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職數。報考人員所填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資格。
(二) 考 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0月30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選調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均列為面試對象。
(3)、 面試內容及評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急處理能力、形象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三) 考 察
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7:3權重合成考試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等額確定一名考察人選。若出現分數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果筆試成績也相同,以工齡長者優先。
依據選調職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考察中發現問題,則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四) 公 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由縣環保局黨組集體研究,各崗位分別提出一名擬選調對象,在縣政府網站、縣人社局網站和縣環保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七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開選調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以縣環保工作人員選調領導小組解釋為準。
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太 湖 縣 環 境 保 護 局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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