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瀘州市合江縣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江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縣文化館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職位條件及人數
(一)應聘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年齡以有效身份證記載為準。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資格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條件 | ||||
名稱 |
人數 |
崗位職責 |
專業 |
學歷 |
年齡 | |
合江縣文化館 |
專業技術人員 |
1 |
主要從事音樂舞臺表演工作 |
音樂表演、 音樂學 |
本科及以上 |
1979年9月7日以后出生 |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報名地點:合江縣人社局會議室(合江縣黨政大樓六樓)。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已取得的音樂表演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合江縣文化館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5)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二)考核
根據報名情況,由合江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社會影響力、參賽成績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對考核發現不適合招聘崗位工作、反映較差的,可以不予聘用。
(三)體檢
根據考核情況,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對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四)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市人社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手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員須提供真實考核招聘有關資料,如發現資料證照虛假、不符合職位條件或違反聘用政策法規規定,均可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
四、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合江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5222194(縣文體廣電旅游局)、5269814(縣人社局)
附件:合江縣文化館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江縣文化體育廣電旅游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