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代招湖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代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事業在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須在報名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應聘人員要求在18至30周歲即1984年8月31日至1997年9月2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教育部有關學科目錄設置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6.專業要求:軟件工程、通信工程(含信息與通信工程)、網絡工程、信息安全、計算機軟件、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軟件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科學技術、數學(含基礎數學、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應用數學、運籌學與控制論)、信息與計算科學、自動化。以上專業均要求為主修專業,不得以輔修專業報名,且應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名稱相同。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有境外留學、工作等經歷。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要求 |
性別 |
信息維護 |
2人 |
本科及以上 |
詳見招聘條件 |
男性 |
三、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含專業水平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2015年8月31日至9月2日;
報名地點:湖州市吳興區長興路639號。
聯系人:駱老師13515721619沈老師13819219699
(二)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均要復印);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一寸彩色證件照1張,五寸彩色近期生活照1張;
4.《考試報名申請表》(現場填寫)。
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數5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或核減該招聘計劃。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專業水平考試
公共基礎知識、專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其中按照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40%,專業水平考試成績占60%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與應聘人數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綜合成績相等,以專業成績高的為先。
時間(擬定):9月26日(周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上午:公共基礎知識(120分鐘)
下午:專業水平考試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比例為50%。
時間(擬定):10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綜合成績÷2+面試成績÷2。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及政審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綜合成績高的為先。
七、體檢、政審和聘用(遞補規定)
體檢、政審參照有關公務員錄用及相關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政審的,視作放棄。如在體檢、政審中,不合格或放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政審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標準和程序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用人單位公示7天。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八、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布,請應聘人員關注。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九、應聘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應聘咨詢電話:0572-2597979。
湖州市人才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