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規定及各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8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在讀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屬于本次公招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材料。
(4)招聘人員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崇州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定的條件(其中崗位表所要求的專業和學歷必須相對應)。
報考定向崇州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系經組織選派服務于崇州市的基層項目大學生志愿者。
(2)志愿服務期滿且經崇州市服務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3)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6)曾在我市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
(7)在讀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一)
三、報名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6日00:00至9月22日23:59。
審核照片:2013年9月16日09:00至9月22日18:00。
網上繳費:2013年9月16日09:00至9月24日23:59。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地點。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dpta.gov.cn),選擇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應聘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對報考者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報考者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按報考崗位比例在報考者取得面試(體檢)資格后統一組織進行。請考生嚴格對照報考條件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名,否則取消資格,后果本人自負。
3.報名繳費。
(1)收費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網上繳費,不設現場交費。
(2)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人每科50元。
(3)繳費確認:交費完成即為報名成功,逾期未交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2013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4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4.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3年10月16日至18日23:59前,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