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全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3年全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工作人員86名,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條件詳見附表。招考簡章、專業資格審查辦法于9月9日以后登陸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pjhrss.gov.cn)查詢。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1、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浦江戶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為浦江的社會人員;縣文化館戲劇職位(專業)、縣水文站水文職位(專業)放寬至金華市內;環境監測站環境監測2職位、地質環境監測站地災防治職位、農業局植保測報站職位、農業局糧油技術推廣站作物栽培職位、縣職技校專業教師職位放寬至浙江省內。
(2)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招聘對象須為2011年以前(含2011年)統一選聘到農村和社區工作,納入大學生“村官”管理且目前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3)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2、報考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職責和義務;
(2)具有與招聘職位(專業)相適應的資格條件;
(3)身體健康,年齡18至35周歲(1995年9月9日至1977年9月9日期間出生);報考幼師學員職位要求18至28周歲(1995年9月9日至1984年9月9日期間出生),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放寬至30周歲(即1982年9月9日);報考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質量安全監督職位,具有公路工程或橋梁工程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72年9月9日)。
三、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北路97號)一樓大廳。
報名辦法:凡符合條件者,請攜帶報名表(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張,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合格者需繳納考務費40元。
準考證領取方式
報考人員須憑本人身份證于10月15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招考的辦法和程序
招考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公開招考采取按職位招考的辦法,經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對錄用者張榜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具體招考辦法如下:
1、筆試。筆試時間:2013年10月19日。報考人員需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面試。A、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考名額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幼師學員除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基本知識的掌握及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思維反映能力和氣質風度儀表等。B、幼師學員職位面試主要考察幼師五項基本全能(說、彈、唱、跳、畫),時間、地點另行通知。C、縣文化館戲劇、社會文化活動指導、以及縣職業技術學校汽修專業教師、電子商務教師職位,還需進行專業面試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專業面試或實際操作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幼師學員職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需要專業面試或實際操作技能的,按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專業或實際操作成績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報考其他職位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的按浦組〔2013〕12號文件《浦江縣大學生村官量化積分考核辦法(試行)》第二條第(四)項進行考核加分(在總分基礎上),加分最多不超過4分(滿分20分×20%)。
3、體檢、考察。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數的1:1.5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幼師學員按1∶1.3比例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報考幼師學員以及教師職位體檢按照上述標準執行,有特殊行業要求的部分體檢項目,其標準如嚴于上述規定的,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如放棄體檢,視作放棄錄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4、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在體檢、考察入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五、其它事項
1、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2、根據《關于農村計劃生育女兒戶獎勵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縣委辦〔2008〕50號文件)規定,雙農獨女戶的女兒可享受按照筆試總分額2%的加分待遇。雙農二女戶的女兒享受按照筆試總分額1%的加分待遇。符合上述政策規定,享受加分待遇的,需提供相應的材料。
3、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4、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5、幼師學員、教師職位應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幼師學員錄用后教育局組織為期8個月的學前教育專業培訓(費用學員自理),培訓期滿后由培訓機構組織綜合考核,考核成績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當前戶口性質為農業戶口的,如被錄用,須在試用期結束前辦理農轉非,遷入單位所在地。
7、體檢、考察工作實施前,國家或省出臺新的體檢、考察政策的,按新政策執行。
8、咨詢電話:0579—84183375。
浦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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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浦江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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