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檢察院有關規定,為解決案多人少問題,常寧市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臨時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職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本院與被聘人員簽訂聘任合同,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履行合同規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即解除聘用關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書記員身份。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常寧市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過黨紀政紀或刑事處罰;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有籃球專長或文秘寫作專長,非法律專業也可考慮聘任。
5、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能夠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編輯和制表。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
三、報考工作程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2015年5月15日至5月25日,報名地點設常寧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401,聯系人廖小英、范金蓉,聯系電話:13807474986、15197440250。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并填寫《常寧市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報名登記表》一份。本次招錄不收報名費。
2、資格審查。采取隨報隨審方式,收到報名材料后即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通知進入下一個程序。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4、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采取到考生所在學校、單位或街道社區實地考察、聽取相關人員意見和調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5、簽訂保密協定。被聘用人員須與本院按國家《保密法》和檢察保密工作的規定簽訂保密協定。違反保密規定,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6、簽訂聘用合同。正式錄用后,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聘。
四、基本待遇
1、實行固定工資制,每月1500元,每月另發交通、生活等補助共計300元。
2、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聘任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3、因公到常寧外出差或協助辦案,每天享受30元生活補助。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