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昌縣201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快建設渝西川東地區區域中心城市步伐,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專業技能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名,具體崗位詳見《榮昌縣201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條件的人員。
以下人員不屬于考核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5日);
4.符合崗位考核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含2013年應屆畢業生)。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2.考核招聘人員須在我縣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并承擔相應責任。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具體要求為: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報名地點: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科(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號4-6室)
各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重慶市榮昌縣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材料。
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逾期未報名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方式
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采取現場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考核中形成競爭的崗位,采用量化計分方式,滿分100分,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核中未形成競爭的(等額)崗位,須有考核小組通過票決方式,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
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以榮昌縣人力社保局通知為準。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報考人員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核合格者當中按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有工作經歷的考生應于考察時提供勞動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經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額在考核合格者當中按該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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