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事業編制教師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職位一: 15名;職位二:10名;職位三:5名。
二、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職位一: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的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放寬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學前教育二級教師及以上教師職稱且現在鄞州區教育局管轄的幼兒園任教滿1年的在職非事業編制教師,年齡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職位二: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放寬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職位三:寧波大市生源或戶籍的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專業不限),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放寬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
4. 報考人員均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除外)。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畢業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報考人員須熱愛幼兒教育事業,熱愛幼兒,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三)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相關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
(四)符合公告規定的體檢和考核要求。
三、招聘原則、辦法和步驟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注冊、報名及上傳照片
時間:2015年3月26日0時—3月31日17時。
網址: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四批招聘教師公告”欄。
(1)報考人員上網按實注冊個人信息后,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并選擇對應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
(2)報名同時,考生上傳照片(半年內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2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未上傳照片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職位。
2.資格初審
時間:2015年4月1日0時—4月7日17時。
區教育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對上傳的照片進行審核,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或照片存在問題的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5年4月7日17時—4月9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四批招聘教師公告”欄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對于照片存在問題的考生要及時上傳照片。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10日16時。
在此期間,對于已經報名但未能得到初審結果的考生,請馬上致電87525740,87525748聯系。
4.指標審核
(1)初審結束后,區教育部門對各職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
(2)對于擬取消職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區教育部門將及時與其聯系,如果符合其他招聘職位要求的,允許其改報。
(3)報名人數較少的職位,由區教育部門通知考生提交報名資格材料,考生應按要求及時提交,否則視作放棄報考資格。具體職位和審核時間、地點等將在網上公布。
如出現招聘指標取消情況的,區教育、人社部門將于2015年4月13日16時前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四批招聘教師公告”欄(下同)和鄞州教育網(www.yzjy.gov.cn)網上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5年4月16日15時—2015年4月18日9時。已確認審核通過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bm.nbrc.com.cn)“2015學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第四批招聘教師公告”欄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閉卷,百分制。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5年4月18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陸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招考通告相應公告欄和鄞州教育網查詢。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的2倍確定進入技能測試對象和面試人員名單,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技能測試、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天內,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招考通告相應公告欄和鄞州教育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技能測試、面試前,由區教育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所有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須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按生源地報名的考生提供高校就學前的家庭戶口簿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鄞州區教育局管轄幼兒園工作的工作經歷證明、基本養老保險單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技能測試、面試。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
若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空缺名額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四)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由彈琴、唱歌、跳舞、繪畫等四部分組成,各25分。技能測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面試(試講)
面試采取試講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職位一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及技能測試的30%合成總成績;職位二、職位三按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40%及技能測試的20%合成總成績。
根據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面試(試講)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面試(試講)成績也相同,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綜合知識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六)體檢
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區教育局提交書面申請。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的2015屆應屆畢業生與區教育部門簽訂就業協議。
在區教育部門報送區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前(以發文日期為準),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015學年開學前,區人力社保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在辦理報到及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取得應聘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見習期(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須在錄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見習期(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關說明和注意事項
1. 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 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研究生還須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
3. 以二級教師職稱條件報考的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相應的職稱證書,任教年限統一計算至2015年8月31日。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87525740、87525748
監督電話:87525252
附件:
寧 波 市 鄞 州 區 教 育 局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