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鄉鎮安全監管工作人員76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醴陵市鄉鎮安監站為醴陵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下屬的全額撥款二級機構,主要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打非治違、協助執法信息上報和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全市共招聘鄉鎮安全監管工作人員76名。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向醴陵是指本人或配偶現在是本市戶籍、及本人在大學入學前是本市戶籍;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五、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與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1日至3月3日(節假日不休息)
(2)報名地點:醴陵市安監局辦公室(辦公樓二樓)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報名要求: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表)如實填寫,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須提供市委組織部、團市委出具的相關證明,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的就業推薦表,到醴陵市安監局辦公室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5)其它要求:報考人員于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到醴陵市安監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且持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報名與參考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醴陵市安監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50分)和安全生產相關知識(50分)。
安全生產相關知識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內容。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株洲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將該崗位核減的招聘計劃數調劑到其他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上述內容均在筆試開考前予以公告。
(4)筆試時間:2015年3月15日。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請關注網上公告(http://www.llrsrc.gov.cn/),不再電話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分高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的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參加面試)。不夠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6)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接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像。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株洲市政府門戶網、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醴陵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醴陵市安監局:0731-23232275
醴陵市黨風政風監督室:0731-23239785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15年醴陵市公開招聘鄉鎮安全監管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一覽表.rar
醴陵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