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攸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為吸納優秀人才充實事業單位人才隊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嚴密,程序規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組織領導
為加強2014年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攸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唐衛湘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張建勇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委組織部、人社局、監察局、編辦、財政局及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何文庭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縣組織、人社、編辦、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辦公室負責草擬招聘方案、信息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組考、體檢、考核等工作。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 招聘崗位與計劃
2014年縣衛生等12個部門所屬的二級事業機構(目前均未申報和實行參照公務員管理)共招聘51名工作人員。其中:人才引進11名,公開考試40名。招聘崗位性質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綜合設置崗位進行考試和考核,具體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見附表。全縣事業單位按照需要引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必須獲得相應學位,按照縣委、縣政府人才引進的有關辦法,免筆試,只面試,經考察考核后擇優錄取。
三、報名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4日至1996年5月24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次類推),個別特殊崗位年齡詳見附表。年齡界定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四、招聘方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五、考試工作的組織
考務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協調,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確保公開、公正、公平,考務工作人員從組織、監察、人社、編辦、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
(一)命題
筆試、面試試題的命題、保密等工作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各派一人共同負責。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命題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或專業人士負責。
(二)監考與評卷
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從組織、人社、編辦等單位抽調。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同時,邀請人大常委、政協常委各1人參加考務工作巡視。考前對監考及其他工作人員進行職責、紀律等相關業務培訓。
評卷、計分、排名等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負責。
(三)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人員從組織、監察、人社、編辦、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全部外請,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各派1人負責評委聘請協調,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訂招聘方案
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擬定招聘方案,由縣人社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提交領導小組會議審定。方案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縣電視臺、縣紅網、縣公眾信息網、縣人事信息網站發布。同時,招聘實施方案在縣人社局及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醒目處張貼。信息在報考前發布,時間不得少于7天,報名、筆試時間以信息發布為準。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人員從縣組織、監察、人社、編辦、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核報名對象是否符合本《實施方案》所規定的條件(崗位所設置的專業范圍及資格條件由縣人社局負責按政策解釋)。
1、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時間: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報考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執業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定向(1)至定向(3)崗位及要求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崗位的報考對象須提供有關單位證明或審核意見。報名地點為縣發展中心人社局(人事)1072室(十樓)。報名考務費50元(人才引進崗位免報名費)。
2、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通過郵件網上報名。人才引進崗位可以采取上傳《報名登記表》及報名相關資料到攸縣人事考試電子郵箱(yxrsjbm@163.com);其他崗位采取現場報名。
3、資格審查和開考比例。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人才引進網上報名對象在參加面試時,須帶所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進行審核。競聘對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聘用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可減少招聘計劃或調劑到其它崗位。
(四)筆試
1、準考證的領取。準考證統一由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制發。考生于6月18日- 20日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領取。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范圍。衛生系統醫師、護理崗位筆試內容主要是所競聘崗位的專業知識;其他崗位(含衛生系統的財會崗位)的筆試內容均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筆試成績合成比例。所有崗位筆試總分均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五)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面試對象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
2、面試的內容和要求。衛生系統的護理崗位面試內容為技能操作考核;其他崗位的面試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試行辦法》,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
3、面試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協調,工作人員從縣組織、監察、人社、編辦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
4、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經市人社局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對面試當天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或面試時形不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應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平均分。
5、屬于縣內人才引進的對象,免筆試,只面試。綜合類人才引進面試方案另行制定和組織實施。根據面試成績,按人才引進計劃數等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6、播音主持崗位單獨進行專業化筆試和面試,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和組織實施。
(六)體檢與考核
1、體檢對象的確定。面試結束后,衛生系統的護理崗位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計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為主)。體檢對象根據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體檢的組織及項目標準。體檢由縣人社局、縣監察局會同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2010年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實施。
3、考核。考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參加。主要考察競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具體考察標準依據湘人發[2010]27號文件要求執行。如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考核合格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本人必須寫出書面申請)。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報市人社局資格復審,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招聘崗位性質基本相同或相近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對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衛生系統的崗位聘用,由縣衛生局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經組織人事聯席會議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下達聘用通知,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時與應聘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1、公開招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應憑《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通知》到原單位解除(終止)人事(勞動)關系并取得證明,然后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定聘用合同;屬首次就業人員的,應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
2、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人員人事檔案歸口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實行人事代理。人才引進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監督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考試客觀公正,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實行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舉報電話: 縣委組織部 24223731
縣監察局 24222449
縣人社局 24327826
八、紀律要求
(一)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將嚴格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予以處理。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表一:2014年攸縣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表.rar
附表二:2014年攸縣事業單位綜合類人才引進崗位及資格條件表.rar
附表三:2014年攸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表.rar
中共攸縣縣委組織部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