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人力資源,加快推進我區房地產測繪工作,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下屬公益三類事業單位荔灣區房地產登記交易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荔灣區房地產登記交易所,為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下屬公益三類事業單位,經費渠道為單位自籌。其主要任務是:受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負責荔灣區一、二手房的房地產交易過戶、轉移、變更、抵押、涂銷抵押登記及集體土地房屋的初始登記和房地產測繪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職位
詳見附件。
三、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以及荔灣區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含增城區、從化區)的人員需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中《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準入條件;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符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沒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8、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9、無違紀違法行為;
10、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經歷1年以上(截止2014年10月31日,以社會保險為準)。
(二)崗位資格條件
招聘范圍及具體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六、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布職位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起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
1、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月5日(星期一)下午17:00,共7日。1月8日(星期四)下午17:00后開始打印準考證。
2、報名及準考證打印方式:應聘人員登陸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報名及打印準考證。技術支持:020-83126088。
3、報名審核:采取系統自動審核的方式,由系統根據設定的條件進行判斷,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系統自動審核其報名通過。
4、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報名人員填寫的身份證明、教育情況、工作情況、計生情況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5、筆試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報考人數未達開考比例,減少招考崗位數,招考崗位數為1,報名人數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考崗位數。
(三)考試及資格審查
1、筆試
(1)時間:初定2015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地點: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范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不提供或推薦任何考試參考用書。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查詢;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和面試人選。
2、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1月 22日(星期四)、 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審查地點: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廣州市荔灣區寶源路93號三樓組織人事科),咨詢電話:020-81822439;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應攜帶準考證,提交報名登記表(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打印,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居民戶口簿、社保繳費記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張。接受資格審查的人員,如在審查期間無法提供所需資料原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接受資格審查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證明、技術職稱證書和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應當真實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面試人選中有不通過資格審查或主動放棄資格者,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面試名單進行資格審查。
3、面試
委托第三方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辦理。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考生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前往考場,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全程錄像或錄音。
具體時間待定。
(1)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人力資源職業能力建設中心(地址:廣州市荔灣區逢源路寶源中約30號);
(2)考試范圍: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按抽簽順序進行,每人時間為15分鐘;
(3)評委組成:面試評委組由7人組成,其中3人邀請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考官擔任。每位評委獨立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評委的平均分作為考生結構化面試的得分,面試評委小組應在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以面試分數優先。考生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都相同導致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下,按照相關規定增加考試環節。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試總成績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電話查詢,查詢電話:020-81822439。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組織進入體檢的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聘者可在得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并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合格的,進入考核環節;若出現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資格者,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核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主要調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若考核不合格,則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考核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荔灣區分局負責進行。
(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考核合格的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網上(www.lw.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荔灣區分局在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七)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條件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荔灣”門戶網站(www.lw.gov.cn)上進行公示,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鑒定證明。
七、其他
(一)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應聘人員的原因造成錄用結果有失真實的情況。
(二)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期間人事關系統一由荔灣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用;經考核被證明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工作報名咨詢電話020-81822439:由荔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指導、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0-81939593。
(四)本次招聘工作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參加并全程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20-81935353。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
2014年12月15日
附件:
2014年荔灣區房地產登記交易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