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我局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詳見《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用人單位簡介及聯系人》(附件1)。
二、招聘崗位說明及招聘條件
招聘崗位的條件詳見《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辦法》和《通知》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從化、增城)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
2、上述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時出具教育部認證材料;
3、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30日。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網址: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
3、報名時間: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時至12月23日下午17:00時止。
4、報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需認真核對崗位條件并真實填寫有關報名資料。
5、報名截止后,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能否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6、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相應調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
7、部分緊缺專業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按穗人社函〔2013〕108號文規定,經報市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批準,再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報名人數開考。
8、打印準考證: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時網上打印準考證開始。報名成功的考生需自行登陸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和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考試方式進行。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免筆試的考生以面試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合格才具備面試資格。
3、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
4、在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前提下,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及高層次人才可免考筆試,但要符合該崗位開考比例要求。
(二)面試人員確定辦法
1、面試人員確定: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招考崗位面試人數如達不到設定的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2、免筆試的考生,資格審查通過的均可參加符合開考比例崗位的面試。
(三)面試資格審查
1、面試前對面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2、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可在考察階段提供)、工作經歷證明、計劃生育證明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上述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對個人申報的資料簽署承諾意見。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類型:根據崗位需求,綜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語言組織及表達等能力。
3、面試成績公布: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簽名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五、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免筆試的考生以面試成績作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六、體檢與考察
在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1〕52號)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支付。
2、考察按照市委組織部等《轉發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72號)執行。
3、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七、成績公布和公示
1、筆試工作結束后,在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
2、每名考生面試完畢后,面試評委小組評分、統分,成績在面試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簽名確認。
3、體檢和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面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二)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三)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
(二)持有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在聘用后一年內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確認手續。在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暫按低一級層次專業技術資格崗位聘用。
(三)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制度執行。
十、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二)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請妥善保管。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者,不得參加考試。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憑準考證及臨時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它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學位)證上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不一致的崗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考時提交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同意后可申請報考。
(五)本次招聘,“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即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本公告由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2014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