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黃巖區“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黃區委發〔2011〕21號)和《關于實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的意見(試行)》(黃區委發〔2012〕44號)精神,我區啟動實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圍繞我區支柱產業、新興產業以及社會重點領域發展需求,重點引進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引領產業轉型升級和支撐民生事業發展的高層次人才。現就2014年黃巖區“百名英才集聚工程”引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申報對象
為2013年1月1日以后到我區工作或有意愿到我區工作,且連續為我區用人單位服務3年以上(簽訂3年以上服務期協議),每年在我區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高層次人才。特別優秀的,經區專項辦研究同意,來我區工作時間和每年在我區工作時間可適當放寬。
二、申報條件
應具有副高(含)以上職稱或技師(含)以上職業資格或碩士(含)以上學位,具有較強創新能力或比較領先的創新成果,年齡不超過60周歲。根據高層次人才在我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性,劃分為A類、B類、C類三個層次,分別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A類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員、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長江學者、省特級專家、省“千人計劃”專家、錢江學者、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員;
2、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省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科研獎項主要完成人;
3、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過管理或研發中層及以上職務。
(二)B類
1、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員、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市杰出人才、市終身拔尖人才;
2、省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地市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主要完成人;
3、省級及以上重點學科、重點創新團隊、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企業研究院、技術中心、工程中心等學術技術帶頭人;
4、在國內500強企業、民營100強企業、全國行業前3強企業擔任過高級管理職務或研發高層職務;
5、省功勛教師、省特級教師,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在“211工程”高校、知名科研院所擔任過相當于副教授職務,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試點)從事過博士后研究的人員(含在站)。
(三)C類
1、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地市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的主要完成人,省教壇新秀稱號獲得者,省級名醫、名中醫,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員,市拔尖人才(屆內),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人員;
2、地市級重點學科、重點創新團隊、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等學術技術帶頭人;
3、具有副高級技術職稱(僅限企業引進人才),博士研究生;
4、從業領域和專業方向符合我區行業、產業發展需要,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本人或培養的學生、徒弟在國家一類技能大賽中獲得前8名的技師,或在省級一類技能大賽中獲得前5名的技師;
5、其他符合我區行業或產業發展需要,具有豐富科研或管理經驗的高層次人才。
我區緊缺急需的優秀高層次人才,可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三、扶持獎勵政策
(一)A、B、C三類高層次人才自認定之日起,3年內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生活津貼。A類高層次人才中特別優秀的領軍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3年內給予每月5000—10000元的生活津貼。
(二)A、B、C三類高層次人才在黃巖沒有購房且臨時租房的,3年內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租房補貼,或可優先申請當地政府提供的人才租賃住房,3年內免收租金。
(三)對具有臺州市區外引進性質并已在黃巖工作3年以上的,在黃巖購買首套商品房,A類高層次人才給予購房價25%、不超過50萬元的購房補助,其中特別優秀的領軍人才,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給予購房價50%、不超過200萬元的購房補助;B類高層次人才給予購房價10%、不超過20萬元的購房補助,若少于10萬元的,按10萬元給予補助;C類高層次人才給予購房價10%、不超過10萬元的購房補助。上述三類高層次人才或可優先購買當地政府提供的人才專項用房。購房補助和租房補貼不能同時享受,購買商品房時應沖減已享受的租房補貼。
(四)購房補助費、租房補貼由區人才專項資金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用人單位為民營企業的,企業承擔部分由人才與企業自行協商確定;夫妻雙方同時引進,且都屬于高層次人才的,按一方全額、另一方半額的補貼標準實施。
(五)國家、省“千人計劃”專家和市“500精英計劃”A類、B類入選者自然列入區“百名英才集聚工程”A類,市“500精英計劃”C類入選者自然列入區“百名英才集聚工程”B類,不再申報推薦,享受生活待遇方面的相關扶持政策。同一人才同時符合各級不同層級獎項(資助)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勵(資助)。同一獎項(資助)在低等次已作獎勵(資助)的,晉升到高等次時,只獎勵(資助)差額部分。
(六)學校、醫院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中不受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首次聘任的可以聘用到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
(七)上述扶持獎勵政策需高層次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及到崗后方可兌現。用人單位應是在我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和學校、醫院。我區其他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申報認定,在租房補貼和人才租賃住房方面可參照享受相應的扶持獎勵政策。
認定為黃巖區“百名英才集聚工程”的高層次人才,優先推薦參評臺州市“500精英計劃”高層次人才,并在子女入學方面根據《關于做好黃巖區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的通知》(黃政辦發〔2012〕126號)文件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四、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申報。申報者或用人單位可登陸黃巖人才網(www.hyrc.gov.cn)下載并填寫《臺州市黃巖區“百名英才”申報書》,同時提供學歷學位、工作經歷、資質證明(證書)、勞動合同、知識產權,以及其他反映人才能力、業績、科研成果的證明材料。已到我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層次人才,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意愿到我區工作的,須提供用人單位意向性工作協議。申報者或用人單位將《申報書》、有關證明材料,以及《申報書》的電子版于12月20日前報鄉鎮街道組辦或區有關主管部門。申報書使用70克白色A4雙膠紙,雙面打印,附件材料單獨裝訂成冊,并編寫頁碼和目錄。
(二)初審推薦。鄉鎮街道和區有關主管部門對申報對象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并于12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申報對象的《申報書》和有關證明材料遞交到區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天元路359號,區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務中心),申報書的電子版請發送到郵箱hyrcxmb@163.com。
(三)復審。區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并分類遴選產生初步人選。申報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參評資格。
(四)專家評審。區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初步人選進行綜合評審,并提出推薦等次。
(五)審定。通過評審的人選,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發文認定,并頒發黃巖區百名英才證書。根據認定結果,按規定兌現相關扶持政策。
五、有關要求
“百名英才集聚工程”是《黃巖區“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確定的第一項重點人才工程,是我區引進、集聚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百名英才集聚工程”人選引進、推薦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廣泛宣傳,既積極推薦引進優秀人才,又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工作程序,把好引才薦才關。
區高層次人才專項工作辦公室聯系人:徐金勇
聯系電話:0576-81122287,電子郵箱:hyrcxmb@163.com
中共臺州市黃巖區委組織部
臺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