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2014年鎮(街道)社會救助專職人員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全面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水平,真正做到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上級文件精神,決定招聘一批鎮(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人數:滸山街道等13個鎮(街道)招聘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各1名,共13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慈溪市戶籍(以2014年11月2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能使用慈溪方言溝通交流;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三)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4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11月28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慈溪市人力資源交流中心(慈溪市人社局)4樓409室: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慈溪北三環東路1999號);
4、報名要求:報考者持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填寫《公開招聘鎮(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二份。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參加報名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
報名咨詢電話:63938265、13429206741。
5、注意事項
(1)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信息失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3)報名合格者,另行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
(4)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鎮(街道)崗位情況予以公布。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委托寧波東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擬定于12月6日進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及寫作》一門,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內容。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最高得分×60%。
2、面試。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單位指標以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
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進行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2014年寧波市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鎮(街道)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
(五)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在慈溪人才網(http://www.cxhr.com)和慈溪市民政局網站(http://minzheng.cixi.gov.cn/)公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分派到各鎮(街道)報到,由鎮(街道)分別簽訂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考生參加考試等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一致。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面試對象在面試2天前提交不參加面試的書面確認書的,可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體檢、考察、公示、錄用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單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遞補。
(四)本次招聘的筆試、面試、考試成績、體檢結果、擬聘用對象公示及招聘有關事項公告等信息均將在慈溪民政局網站和慈溪人才網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報考人員對公布、公告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信息發布之日起7天內向慈溪市民政局反映,聯系電話:63016665,13586610515。
(五)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落實社會救助工作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協助做好社會救助等民政日常事務工作。
(六)待遇保障。
1.新招聘的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性質為編外用工,工資福利待遇(包括五險一金)原則上按照我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職工標準執行。
2.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由各鎮(街道)聘用,首次聘期為三年。對考核合格的,給予續聘;對于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人員管理。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由市民政局負責,日常的管理與考核由各鎮(街道)負責。
(八)工作紀律。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須遵守所在鎮(街道)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或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依法予以解聘。
(九)未盡事宜由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計劃表.rar
慈溪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1
公開招聘鎮(街道)社會救助專職工作人員計劃表
|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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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滸山街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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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塘街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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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坎墩街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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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山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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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掌起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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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觀海衛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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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匡堰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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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浦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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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崇壽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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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長河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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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周巷鎮 |
1 |
|
12 |
勝山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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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附海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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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