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德人〔2009〕2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縣部分事業單位共設招聘崗位48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2013年德清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招聘崗位報名人數和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將在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德清人才網上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原報考人員在取消招聘計劃公告發布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具體報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關年齡條件的計算均以此類推);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詳見《計劃表》。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戶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具體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筆試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3年8月3日8:30—15:30。
2.報名地點:德清縣人力資源市場(武康鎮竹兒弄1號)。
3.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應聘崗位,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憑招聘單位蓋章確認后的《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到服務臺登記并領取《領準考證憑證》。報名時按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80元(每科40元),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網上自行下載《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并填寫完整,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式兩份;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生源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4)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領準考證憑證》于2013年8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縣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報考縣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的需參加速錄技能測試;報考消防員崗位的需參加技能(體能)測試;報考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崗位的需參加新聞專業測試和新聞專業答辯。
1.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含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招聘計劃3名以下的按1:3確定。筆試成績及入圍人員名單將在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德清人才網上公布。
報考縣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的考生筆試前測試速錄技能(亞偉中文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按速錄技能成績的50%與筆試成績的25%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報考消防員崗位的參加技能(體能)測試,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確定參加技能(體能)測試對象。測試內容為一人兩帶連接操和1500米徒手跑,一人兩帶連接操合格成績小于等于12秒,1500米徒手跑合格成績小于等于8分,具體由縣消防大隊組織實施。技能(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放棄、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測試或測試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面試對象在技能(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1:3的比例確定。技能(體能)測試不計入總成績。
報考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崗位的考生筆試前參加新聞專業測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的30%與新聞專業測試成績的3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新聞專業答辯對象。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報考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崗位以新聞專業答辯代替面試。
距面試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速錄員崗位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50%+筆試成績×25%+面試成績×25%;新聞傳媒中心記者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新聞專業測試成績×30%+新聞專業答辯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總成績并列者,筆試成績高者排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德清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擬聘人員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1.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2.浙江省或湖州市外取得的高、中級職稱分別由浙江省、湖州市人力和社保部門重新確認。
3.本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須出具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部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各級黨政機關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證明由縣委組織部出具;“勞動保障協理員”證明由縣就業管理服務處出具;雷甸鎮公共安全監督管理中心“消防員”崗位從事消防工作證明由從事消防工作所在鄉鎮出具并經縣消防大隊審核;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城市管理1”崗位的工作經歷證明由縣城管局出具。工作經歷的工作年限計算到報名之日。
5.戶籍以報名日前戶口所在地為準,2013年應屆畢業生戶籍未遷回的,提供入學時的戶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生源地視作戶籍所在地。
6.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各類培訓。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聘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聘組織單位無關。
本公告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8066316
咨詢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75130
附件2:2013年德清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德清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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