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湖政發〔2004〕27號)文件規定,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檢驗(含衛生檢驗、醫學檢驗、分析化學)專業研究生各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湖州市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辦公地點位于湖州市長興路999號。主要承擔全市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兒童免疫規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健康教育與促進、衛生檢測檢驗等工作,是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檢測檢驗業務技術指導中心。中心現有職工75人,高級職稱18人,研究生16人。中心建有市級院士專家工作站,實驗室為湖州市公共衛生應急檢測重點實驗室,流行病學為湖州市重點醫學支撐學科。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公共衛生醫師1人,檢驗技師1人。
招聘條件
1.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州市引進和培養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文件要求;
2.公共衛生醫師要求: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專業;
檢驗技師要求:衛生檢驗、醫學檢驗或分析化學專業;
3.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歷屆生在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后未在湖州就業及繳納社保(勞動用工關系不在湖州)。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hzcdcmail@126.com,附報名表(見附件)。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3天內,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二)面試
應聘人員應在面試前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單位按規定辦理進編手續(事業編制)。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hzcdc.org,通知公告);
2.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市衛生局(人事處):0572-276006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辦):0572-217593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湖州市疾控中心直接咨詢。
聯系人:胡老師 聯系電話:0572-2760136
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