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委組織部、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的通知》精神,結合年度編制計劃,擬專項招聘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此公告:
一、專項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不受地域限制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和擇優原則。
二、專項招聘崗位及名額
州旅游委旅游質量監督所管理崗位1名。
三、專項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體條件:
1、旅游管理專業,全日制高校本科、要求具有兩年以上旅游相關工作經驗;
2、管理類專業,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
(三)年齡: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受年齡限制。
四、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分別在恩施州人社網和恩施州旅游網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標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公告在7個工作日以上。
(二)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專招條件的人員自公告之日起可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近期免冠登記照3張、報名表、個人簡歷及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等其他業績材料到恩施州旅游委人事科(恩施市施州大道61號)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9日17:30。
(三)測試。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知識測試。測試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核、體檢。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然后進行考核和體檢,考核的重點是考核對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學習態度、學習成績、工作實績等。
體檢。集中組織擬聘對象到縣市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高低順序遞補人選。
(五)擬聘對象公示。擬聘對象由恩施州旅游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在單位公示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取消相關人員的專項招聘資格。
(六)備案及聘用管理。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嚴格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5年以上的承諾協議。
五、州旅游委專項招聘工作辦公室聯系方式
恩施州旅游委人事科電話0718-8221988
恩施州旅游委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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