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關于做好2014年專項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通知》精神,經研究并報請州人社局核準,州中心血站擬從高等院校專項招聘優秀畢業生1名,現公告如下:
一、專項招聘崗位及名額恩施州中心血站臨床醫學崗位1名
二、專項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專業及學歷條件:專業為臨床醫學;學歷為全日制一本院校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三)年齡條件:本科生: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專項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分別在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恩施州衛計委、州中心血站網站上發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標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
(二)組織報名。符合專項招聘條件的人員可在相關高校專項招聘時報名,也可到恩施州中心血站(恩施市博物館路1號)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4日17:30。
(三)測試。由州衛計委成立面試小組并組織面試,對應試者進行測試。測試內容主要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四)考核、體檢。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對象,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的考察,特別是考察與擬聘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考核不能勝任擬聘崗位工作,將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擬聘人員到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由血站領導班子研究后,報州衛計委審核。
(六)備案。專項招聘工作完成后,將專項招聘工作實施情況、《擬聘人員備案名冊》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以上。公示后發現有不符合專項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的,應取消相關人員的專項招聘資格。
(七)簽訂聘用合同。對專項招聘的人員,嚴格實行崗位聘用、合同管理。專項招聘人員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5年以上的承諾協議。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向主任 聯系電話:18971877996
聯系地址:恩施州中心血站(恩施市博物館路1號)
郵政編碼:445000
恩施州中心血站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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