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是廣州市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廣州教育城建設項目的組織、協調、指導立項和建設工作。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人才隊伍,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50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的規定,開展公開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說明詳見附件一《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201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附件一《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所需的各項條件;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從化市、增城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已取得省外專業技術資格的省外報考人員須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的要求進行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在本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過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前按照低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聘用;
6、身體健康;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違反計劃生育和有關規定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8、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說明
年齡限3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0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限45周歲以下的考生,須于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至2014年1月1日。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將如實填寫的《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見附件二)發送到電子郵箱:gzjycbgs@163.com,郵件名“姓名+應聘崗位”。
2、報名時間:報名時間從2014年2月17日9:00時起到2014年2月21日17:00止。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報考職位明確有工作經歷的,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資格初審
由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招聘條件審核報考者的報名資格,確定進入筆試人員。筆試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每個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達不到1:3的報考比例,對管理崗位,將按照實際情況調整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專業技術崗位,將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若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的,不再取消或調整,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專業能力,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3、筆試時間、地點: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發布。
4、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布。
5、具有博士學位或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者(以下簡稱高層次人才)直接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安排筆試。
(四)面試資格復審
擬面試對象面試前集中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在相關網站上通知),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條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
1、面試人數:面試人員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職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的比例,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參加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面試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的掌握情況。面試時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由工作人員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和送達面試成績通知單。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錄聘。
(六)綜合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高層次人才按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聘。
(七)體檢與考核
根據考生綜合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同職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統一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招考單位支付。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規定的程序遞補人選。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接到接收通知三個月內未能配合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聘用及相關待遇
1、崗位等級:按所具備的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等聘用到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崗位。
2、相關待遇:招聘人員納入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1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1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關問題說明
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協議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該協議。
本公告由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工作咨詢電話:020-83033233(陳晶)
紀檢監督電話:020-83033083
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2014年1月28日
附件:
1.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2.2014年廣州教育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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