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外工作人員(第一批)公告
為了適應學校快速發展需要,我校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事業編制外工作人員。根據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招聘相關事項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黨管人才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思想素質與業務能力并重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報名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往屆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不包含2017屆應屆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品行端正;熱愛工作,愿意為教育事業服務;
2.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等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方案在紀檢部門監督下,由學校人事處組織實施,分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
學校在河池學院網站首頁和校內張榜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學校人事處統一組織資格審查,按照招聘公告上規定的任職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試前確認。
1.報名時間: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每天8:00--12:00,下午14:30--17:30(雙休日、節假日休息);
2.報名辦法:按招聘崗位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將個人簡歷、《河池學院崗位應聘意向書》和《河池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及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等應聘材料發送到河池學院公開招聘郵箱(hcxygkzp@163.com)。郵件標題請注明“河池學院2017年編外招聘+姓名+學歷學位+專業+應聘崗位名稱”。
(2)現場報名:報名地點:河池學院人事處人事科(地址:廣西宜州市龍江路42號河池學院東區行政樓308室)。報名時需提交個人簡歷、《河池學院崗位應聘意向書》和《河池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及居民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等應聘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
人事處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河池學院網站首頁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4.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將在河池學院網站上另行通知。
考試科目與方式根據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筆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未達到1:3的,經學校研究批準后方可進行開考。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學校在河池學院網首頁和校內張榜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
(四)考核
面試結束后,每個崗位按照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由學院人事處牽頭組織,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按考試、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
擬聘人員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擬聘人員自理。
(六)公示
經學校會議研究,確定擬聘人員,面向社會公示5天。
(七)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公示后,對經公示期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下達聘用通知,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二)待遇
工資:按《河池學院臨時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和《<河池學院事業編制外聘用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福利:學校按國家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相關政策為聘用人員購買社會保險。
附件1:河池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外工作人員(第一批)崗位信息表
附件2:河池學院崗位應聘意向書
附件3:河池學院應聘人員基本信息表
河池學院
2017年3月29日
附件1:河池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外工作人員(第一批)崗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