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大學2016年面向社會專項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發布時間:2016-07-06
為了滿足用人需求,根據《湖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鄂人〔2003〕16號),2016年長江大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長江大學是2003年4月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原江漢石油學院、湖北農學院、荊州師范學院、湖北省衛生職工醫學院合并組建而成。學校主要職責是: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教學基本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二、招聘計劃
長江大學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73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長江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條件:
見《長江大學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1.申請人可通過互聯網或郵寄、傳真向我校人事處提出應聘申請,亦可由同行專家或親友代為推薦。
2.網上報名指定郵箱:rsc@yangtzeu.edu.cn
3.現場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長江大學人事處人才引進辦公室(湖北省荊州市南環路1號長江大學行政樓219室,電話0716-8062195)。
(二)報名要求
1.申請人應提供個人基本情況,內容包括個人簡歷、學習成績、自我評價、獎懲情況、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復印件、碩士畢業證及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可以獲得學位的證明)等,重要內容不詳的,不予受理。
2.申請人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個人報名材料不退,請自留底本。
六、面試
面試工作參照《湖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規范》執行。
(一)專任教師考核采取學術報告和課堂試講相結合的方式,由應聘人員結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一場學術報告,然后在本專業主干專業課程范圍內自行選擇試講內容,公開試講。主要考核應聘者儀表教態是否大方得體、教學內容是否重點突出、語言表達是否準確、教學思路是否清晰、分析問題是否全面透徹。
(二)非教師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和輔導員考核由初試和復試兩輪組成。初試由用人單位組織,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外語水平以及與招聘崗位的符合度等;復試由學校人事處組織,采用公開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禮節禮儀等。
(三)實驗員招聘考核采取現場操作和課堂試講相結合的方式,由應聘人員結合自己的應聘崗位現場操作實驗儀器設備,并公開試講一堂本專業主干實驗課,接受并回答評委提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學習和工作經歷、科研能力、實驗教學能力、外語水平、協作精神、學術品質等方面。
面試前,由學校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七、考察與體檢
根據崗位計劃表,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工作由校人事處統一組織,在學校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學校人才招聘網站(http://rczp.yangtzeu.edu.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證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違紀違規處理
對考生在招聘面試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第4號令)執行。
十一、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江大學人才招聘網站(http://rczp.yangtzeu.edu.cn/)為本次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和工作網站,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716-8062195(長江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
0716-8060598(長江大學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