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長沙師范學院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結合我校工作需要,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2名。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年齡和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和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長沙師范學院校園網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31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表格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一式二份),同時請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處報名。
網上報名:請將填好的詳細個人簡歷及《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相關證書和材料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原件核查)以郵件附件形式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投遞到學校人事處電子郵箱(cssfrsc@163.com)。郵件標題名稱:畢業學校+所學專業+姓名+學位+職稱+應聘部門及崗位。如:北京大學+發展心理學+張三+博士+教授+教育系專任教師。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名單在長沙師范學院網站公示。所有人員在參加考試時須攜帶相關材料原件供核查。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數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該崗位計劃。應聘崗位要求為博士或具有碩士學位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應聘學前教育研究所編輯和審計處審計崗位的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60%、面試占綜合成績40%)。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編輯和審計崗位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應聘教師崗位的采取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中試講占綜合成績60%、面試占綜合成績40%)。
試講: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試講,試講以授課方式進行。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試講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所有招聘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5分(含75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長沙師范學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范圍,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情況依次替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相關政策規定,被聘用人員享受學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優秀博士和教授可作為人才引進,具體參照《長沙師范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特聘)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0731-84036178、84036556(校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4036995(校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馬老師、黃老師
附表:2015年長沙師范學院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長沙師范學院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