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僑中學前身為四邑華僑中學,于1946年由臺山、新會、開平、恩平等地的愛國華僑集資創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為"廣東華僑中學"。現為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唯一一所"僑"字號全日制完全中學、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優秀學校,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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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 |
人數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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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師 |
4 |
中文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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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教師 |
5 |
數學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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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師 |
6 |
英語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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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師 |
2 |
政治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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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教師 |
3 |
歷史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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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師 |
3 |
地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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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師 |
3 |
物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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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教師 |
2 |
化學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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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教師 |
2 |
生物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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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師 |
3 |
音樂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管樂特長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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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教師 |
2 |
美術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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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師 |
3 |
體育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籃球專項或體育舞蹈專項,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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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教師 |
2 |
信息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的硬件和軟件配置;能勝任設備管理;最少精通一種程序設計語言,能勝任學生競賽培訓工作;熟悉網絡通訊,能勝任網管工作,有專業從業經驗優先,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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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實驗員 |
2 |
物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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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實驗員 |
2 |
化學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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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實驗員 |
2 |
生物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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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處職員兼心理教師 |
1 |
心理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需獲得教師資格證(非師范專業2012年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后一年內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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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 |
1 |
全日制西醫臨床類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與人溝通交流能力良好,具備教學能力(上健康教育課),能勝任輪值夜班工作。非應屆畢業生要求具備臨床醫師資格證及醫學類中級職稱,有醫師執業證,執業范圍為預防保健科或全科醫學科或內科優先,無不良醫療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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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老師(宿舍管理員) |
1 |
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管理專業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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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
1 |
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學、財務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等相關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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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員 |
1 |
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學、財務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等相關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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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管理員 |
2 |
圖書管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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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職員 |
1 |
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管理專業、統計專業、應用數學專業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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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職員 |
1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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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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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2、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職稱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歲,年齡的計算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3、已婚人員需符合穗府[2003]72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4、廣州市、區(縣級市)所屬公辦學校教師應聘,需有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5月16日至1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00
報名地點:廣東華僑中學圖書館
(二)招聘方法
1、報名
2、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組成,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①筆試內容:由各學科(處室)招聘工作小組定。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學科知識等。
②成績權重: 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予開考(校醫崗位可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按筆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專業崗位數1:3確定參加面試(試教)人員,面試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參加面試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低于2:1的,則取消該崗位的面試)
(2)面試(試教)
①試教內容:由各學科(處室)招聘工作小組指定試教內容。
②成績權重: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在參加筆試與試教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
3、體檢
在第二次面試總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確定體檢對象。招聘教師的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07)》執行,其他崗位的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如需復檢,所需的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4、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廣州市教育局網站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5、辦理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要求
1、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2、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3、聯系方式
電 話:020-83315444、020-83304542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地鐵公園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我校網址:www.GDQZ.com
郵箱:gdhqzx@163.com
聯系人:黃老師、李老師
本公告解釋權在本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