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教育局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6年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和諧發展,經縣政府同意,今年計劃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23名,主要面向山區學校,充實山區學校師資力量。有關招聘工作事項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二)堅持編制許可原則。
(三)堅持崗位專業相適應原則。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要求政治合格,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且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相應或高于任職教師資格證書(幼兒園崗位要求具有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報考初中、高中段崗位的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報名時具有永嘉戶口的應歷屆畢業生或被高校錄取時其戶口在永嘉的應屆畢業生。
(三)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提前考試考核聘用對象為1986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報考語文學科的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的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五)報考職高專業課的具體有關要求詳見附件2。
上年度已經選擇聘用崗位但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報考資格。
三、招聘范圍
(一)師范類:報考學科須與教師資格證書上注明的學科相對應或與所學專業對口(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專業可報考科學學科,政治、歷史、地理、社會專業可報考社會或思想品德學科;教育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教育、電子信息工程教育專業可報考信息技術或計算機學科;小學教育、初等教育專業可選報小學段學科)。
(二)非師范類:報考學科須與教師資格證書上注明的學科相對應。
(三)報考職高專業課的要求詳見附件2。
四、招聘指標(不含提前考試考核招聘)
高中(含職高)30名,職高專業課6名,初中24名,小學133名,幼兒園30名,合計223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材料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7)并現場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應屆畢業生可為戶口遷出底冊)、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憑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書》報名,但必須在2016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面試資格)、技能或職稱(職高專業課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近期單寸免冠照片1張。
2.報名日期、地點
(1)報名日期:2016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上塘永建路235號)。
注:考生于6月30日下午5:00前登陸http://zg.yje.cn/bm/網站進行信息預輸入。
3.考生只能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職高專業課崗位的報名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其他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分為200分,其中筆試與面試分值各為100分。設定聘用最低分數線為120分。
1.筆試
筆試時間為120分鐘,以閉卷形式進行。
(1)筆試內容:內容為綜合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分值分別為30%、70%。綜合理論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新課改理論、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對應學科教學內容、高等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
(2)筆試日期:2016年7月15日(周五)上午9:00—11:00(2016年7月13日上午9時—2016年7月15日上午8時,考生登陸永嘉教育網打印準考證等相關材料,永嘉教育網網址:www.yje.cn)。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不另行通知。
2.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后,除音樂、美術、體育以外招聘1名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2名至19名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2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音樂、美術、體育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不到相應比例,已參加筆試的全部進入面試,如遇比例內最后一名同分,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辦法:①報考中小學除音樂、美術、體育以外的采用試講(模擬上課)方式并現場錄像。②報考中小學音樂、美術、體育的采用試講(模擬上課)(55分,現場錄像)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現場評分)相結合方式。③報考幼兒園的采用試講(模擬上課)(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相結合方式并現場評分。
(3)面試范圍:詳見附件3-4;音樂、體育和美術教師技能技巧考核評分細則見附件5;幼兒園面試評分細則詳見附件6。
(4)試講時間:高中、初中段試講為20分鐘,小學段試講為15分鐘,幼兒段試講為10分鐘。
(5)面試日期、地點:見永嘉教育網公告欄,不再另行通知。
(三)擬聘崗位選擇
1.確定擬聘用對象。根據各崗位指標按總分(筆試+面試)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對象(各項分數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遇總分同分,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比例內最后一名仍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會公布。
2.崗位選擇。根據崗位指標按總分(筆試+面試)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各項分數計算保留兩位小數,如遇總分同分,以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按名次由考生選擇擬聘用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