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聘用對象由縣教育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取消資格。體檢費由考生自負;體檢時間詳見永嘉教育網公告欄,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5號)執行。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試入圍對象的人事檔案、戶口所在地或畢業學校的公安部門關于近幾年違紀違法政審調查表、鄉鎮(街道)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書等有關材料,必須于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到縣教育局政工科。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對象名單在永嘉教育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見習期)為一年,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各環節入圍名單在永嘉教育網公布后,出現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的,其空缺不再遞補。
六、提前考試考核聘用規定
(一)對象
1.專業對口且獲得碩士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讀師范類的研究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級優秀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符合條件的對象于2016年6月22日(周三)帶相關材料(見附件7)到縣教育局政工科報名。相關證書未到(未發)的畢業生可先憑畢業學校證明報名,但相關證書必須在2016年8月1日前提供,逾期視為不符合提前考試考核聘用條件。
(三)考試考核聘用辦法
1.考試考核時間:2016年6月24日(周五),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考試考核通知書為準(有關對象于6月23日下午3
點前到教育局二樓會議室集中開會并領取考試考核通知書)。
2.考試考核形式:試講(模擬上課)。
3.考試考核聘用
(1)成績滿分100分,考試考核優秀者(85分及以上)由縣教育局發給“雙向選擇”證明。
(2)碩士研究生根據報考學段學科在全縣學校雙向選擇;
(3)本科畢業生根據報考對口學科可在東城、南城、北城、甌北、烏牛、黃田、三江七個街道區域以外的學校雙向選擇;其中:浙江生源地(在浙江參加高考的)的第一批錄取的畢業生和體育、藝術類的畢業生可在全縣范圍內雙向選擇。
與學校達成就業意見后,7月29日前由本人將就業協議書上報縣教育局審批,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給予聘用。
考試考核達不到優秀等級者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與學校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可參加教師公開招聘考試。
七、其他事項
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2.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獲取報考資格的,或在報名、筆試、面試、公示、聘用后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4.考生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護照或有頭像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地點參加筆試。有效身份證件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5.對已經選擇聘用崗位但放棄聘用資格或不按規定時間向聘用單位報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師招聘報考資格。
本公告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5.2016年中小學招聘音樂、體育和美術教師技能技巧考核評分細則
7.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8.從碩士研究生和省級優秀師范類畢業生中提前考試考核聘用教師報名表
9.2016年永嘉縣公開招聘教師委托書
永嘉縣教育局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