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為不斷改善我縣教師隊伍結構,進一步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確保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報益陽市人社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60人(小學語文教師40人,小學數學教師20人)。
一、報考條件
1、年齡限30周歲(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有效身份證為準。
2、學歷及資格證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已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報考須憑在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報名,按程序列入擬聘對象辦理聘用手續時,如不能提供本人畢業證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原件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3、身體健康(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行)。
4、報考者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行為。
二、招聘程序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正常上班時間,節假日除外)。由報考者本人現場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會同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對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前資格復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考、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www.chsi.com.cn)、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張。
(3)按所設崗位類別報名,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填寫招聘報名登記表等相關表格。
(5)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否則相應減少招聘職位計劃數,由此空出的職位計劃數將調劑到其他職位進行招聘。
(6)報名地點:南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人:肖浩
聯系電話:0737—5221318
2、筆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內容:綜合測試(教育學、心理學等公共知識占10%;報考科目的小學、初中和高中教材內容占90%。)
(3)分值:100分制按60%計入總分。
3、試教
試教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試教對象:分科目根據招聘計劃,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確定試教入圍對象(入圍人數按四舍五入計算),2016年已正式錄用的特崗教師不納入此次試教范圍。
(3)內容:小學相應課程的教科書內容,由抽簽決定。
(4)試教順序:抽簽決定。
(5)試教時量:備課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8至10分鐘。
(6)分值:100分制按40%計入總分。
4、體檢
(1)根據筆試和試教成績折算后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列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列前,學歷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列前。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體檢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對體檢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同一招聘職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招聘遞補不超過兩次。
5、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凡考察不合格和因到時不能提供本人畢業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而被取消聘用的空缺,可依次等額遞補,同科職位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三、聘用與管理
(1)對擬聘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對象報縣相關職能部門審定后聘用,上崗一個月內辦好聘用手續,享受事業編制教師待遇。
(3)凡聘用的教師須遵紀守法,服從安排,敬業愛崗,試用期一年。如在試用期內,教學成績差、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師德師風差、不遵守勞動紀律,或違法亂紀者,予以解聘。
(4)凡聘用教師,須在受聘單位工作三年以上,在三年內不準辦理脫產學習和跨鄉鎮調動手續,否則予以解聘。
四、紀律要求
凡在報名、筆試、試教、體檢、考察過程中存在違紀舞弊或出具虛假證明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三年內不得在本縣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五、本招聘方案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南縣2016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及監督電話:
南縣教育局人事股:0737—5221318
南縣監察局:0737—5216258
南縣教育局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縣編委辦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