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招聘教師職位共124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有委培協議的幼師年齡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椒江戶籍(戶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下同)。“211”院校的應屆校級優秀畢業生、其它院校應屆省級優秀畢業生戶籍不限。
2.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中文、政治、地理、計算機、體育、音樂表演、書法、心理健康、特殊教育、舞蹈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椒江戶籍。其中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可放寬到臺州戶籍,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專學歷。
3.經區教育局、人勞社保局同意,已被椒江區民辦學校正式聘用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民辦學校服務滿3年(計算到2012年8月底),且經所在學校同意。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有關規定,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聘中小學教師,聘用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 應聘中學教師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小學教師應具備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特殊教育專業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應聘幼兒園教師應具備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有委培協議的幼師應具備中師及以上學歷)。
4.具有與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知識、任職資格、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8--9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逾期作自動放棄。
2.報名地點:椒江區教育局一樓(椒江區建設路2號)。
3.報名手續:報名時,提供《2012年椒江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報名表》(網上下載,填寫后打印,一式二份)、身份證、戶口簿(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戶口簿)、報到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的原件和復印件,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應屆畢業生未領到畢業證書、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書的允許憑就讀畢業院校提供的相關證明(寫清是否師范類及其專業)參加報名,但師范生在面試前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否則取消資格;檔案在區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區人才交流中心的檔案證明和《成績單》復印件。若是優秀畢業生的,提供優秀畢業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民辦學校教師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名和正式聘用時間證明。
4.報名規定: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資料、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5.報名費:按自學考試收費標準收取每人每門48元,共96元。
四、考試形式和時間
1.考試形式:筆試(閉卷)、面試。
筆試開考比例:招聘職位數1個,報名人數須達到 1:3及以上的比例;招聘職位數2-9個,報名人數須達到1:2及以上的比例(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職位數被縮減至1個的,開考比例仍按1:2);招聘職位數10個及以上,報名人數須達到 1:1.5及以上的比例(若因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職位數被縮減至10個以下的,開考比例仍按1:1.5),否則該職位不開考或相應縮減招聘名額。
2.考試內容
筆試:一是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等。根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題。
二是學科專業知識。包括學科教學內容、高師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
面試:教師專業素質與能力(模擬上課)。計算機、體育、音樂、音樂表演、舞蹈、美術、書法、幼兒學科增加技能素質測試。
3.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14日。
準考證于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到區教育局人事科憑報名核對單領取。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初定7月份。具體時間、事項詳見椒江教育網http://www.jjedu.net/。
4.面試人數: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數并列的《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者優先)按招聘職位(經報名調整后的職位數)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數。招聘職位1名的按1:3比例、2-9名的按1:2比例、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小數點后四舍五入)的人數進入面試。考試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數進入面試。如有列入面試的對象面試前一天確認不參加面試(不含臨時不參加面試)或資格復審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分組成
考試總分由筆試分和面試分組成。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無技能加試學科的筆試和面試比分各占50%;計算機、體育、音樂、音樂表演、書法、舞蹈、美術、幼兒等學科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其中模擬上課和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總分100分。其中筆試的教育基礎知識占30%,學科專業知識占70%。面試合格分為60分。“211”院校的應屆校級優秀畢業生、其它院校應屆省級優秀畢業生筆試成績(折算100分后,下同)加10分,其它院校應屆校級優秀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不重復加分,校內二級學院不加分)。
六、體檢、考察與聘用
1.根據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擇優等額進入體檢。若總分出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在椒江教育網上另行通知。若體檢不合格,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核聘用。考核主要是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查,并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考察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無不宜聘用情況反映的再辦理聘用手續(戶籍為農業戶口的,聘用前須辦理農轉非手續)。新聘用的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后由見習學校和所在學校統一組織考核,并報區教育局備案。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解聘。
對非師范類畢業生,在試用期1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延長試用期1年,延長試用期后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或考核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七、其他事項
1.擇校辦法:采取志愿擇校的辦法進行。擇校時在錄取對象中先根據第一志愿,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數并列面試分高者優先,下同)分學科進行定崗,再根據第二志愿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進行定崗。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沒有被定崗的,則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
2.2012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根據現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面試情況安排崗位。
3.儲備教師第一年見習或頂崗,經考核合格后重新安排崗位。
4.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取消下一年考試資格。因取消資格造成報考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附:1. 2012年椒江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人數與相關要求
2. 2012年椒江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報名表
臺州市椒江區教育局
臺 州 市 椒 江 區 人 事 勞 動 社 會 保 障 局
2012年3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