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磐安縣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就公開招考編制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人數及戶籍、學歷等要求
類別 |
學 科 |
招考人數 |
戶籍、學歷要求 |
所學專業要求 |
初中 |
數學 |
1 |
戶籍不限,本科及以上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數學類、數學教育 |
英語 |
1 |
英語類、英語教育 | ||
科學 |
2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 | ||
社會 |
2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類、哲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歷史學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
音樂 |
1 |
音樂學類、音樂教育、藝術教育類(音樂方向) | ||
體育 |
1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 | ||
美術 |
1 |
繪畫類、美術學類、藝術設計、藝術教育(美術方向) | ||
小學 |
語文 |
4 |
戶籍不限,本科及以上畢業,師范類專科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中國語言文學類、語文教育、小學教育、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數學 |
4 |
數學類、數學教育、小學教育 | ||
英語 |
4 |
英語學類、英語教育 | ||
科學 |
3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小學教育 | ||
音樂 |
2 |
音樂學類、音樂教育 | ||
體育 |
3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 | ||
美術 |
1 |
繪畫類、美術學類、藝術設計、藝術教育(美術方向) | ||
學前教育 |
5 |
戶籍不限,專科及以上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類(音樂、美術方向) | |
電大財會 |
1 |
戶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財會信息化 |
初中科學、社會各一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各2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科學、音樂、體育各1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面向男生招考名額與男生報考人數之比須符合1︰3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相應減少面向男生名額。其余名額不分男女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學前教育崗位,就業方向為鄉鎮公辦幼兒園。
二、報名條件
(一)年齡
30周歲以內(
(二)教師資格
除財會崗位外,往屆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及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三)加分
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在總分中加2分;碩士研究生畢業參加考試招聘的,在總分中加3分;符合報考條件且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代課兩年及以上的(按上年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及學前教育崗位人員,如本人在高中階段和高校階段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比賽(不含團體項目),按以下標準加入總分:獲得全國比賽三等獎以上或者前八名的加3分,省比賽二等獎以上或者前六名的加2分;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的加3分,國家二級運動員加2分。同項目成績不重復計分,以高限計分。
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加分材料報名時提供有效。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
報名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
聯系電話:0579-84662828
四、報名方法
1.報名時提交《磐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自行下載填寫),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2.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式在編人員報名的,須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 學科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3要求的,相應減少該學科招考計劃,名額調整到報名人數多的其它崗位。
五、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查結果在網上公開發布。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考生考試違規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考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采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財會崗位不參加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小學科學學科專業知識考試與初中科學同,省廳不提供命題的音樂、體育、美術、財會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另行組織命題,命題范圍見附件二)。教育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
2.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按筆試折算成績與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招考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向男生招考崗位男生入圍比例同)。
(2)面試方式: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和學前教育的面試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范圍見附件三),財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其他學科面試均采用模擬上課形式。
(三)體檢
1.根據筆試折算成績、面試折算成績與加分之和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加分依次排序為準)。各項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2.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四)聘用考核
體檢合格的,參加聘用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考核結果以學校發回的個人檔案為依據,不再重新組織考核。
(五)聘用簽約
聘用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
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聘用。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試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由于在校表現不好,畢業時未撤消行政處分的。
(六)缺額遞補
公開招考聘用簽約前,如遇考試招聘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但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達不到60分及以上的,則不予遞補。如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不足,名額調整到招考(崗位)。
六、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
附件:
二、磐安縣2012年教師招考省教育考試院未提供命題的課程學科專業知識科目考試范圍
三、磐安縣教育系統2012年招考音體美、幼兒教師專業技能測試說明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 安 縣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