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農村、山區教師隊伍結構,提高幼兒教育質量,促進我市教育均衡協調發展,根據目前我市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部分學科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學科及人數
1. 小學教師101名:語文25名,數學20名,科學10名,英語15名,音樂7名,體育10名,美術7名,信息技術7名。
2. 幼兒教師30名。其中城區幼兒教師20名,農村幼兒教師10名。城區與農村幼兒教師實行分開報名,單獨錄取。
3. 財會專業課教師(含財會人員)4名。
報名人數不足招考名額3倍的學科,按比例縮減該學科的招考名額。
二、報考條件
小學教師和財會專業課教師(含財會人員):
1.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2. 工作服從安排,志愿到山區、農村學校任教(工作);
3.
4. 小學教師要求專科以上學歷、具備相應學科的教師任職資格(具有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小學科學教師,報考音體美學科的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學科對口,專業審核辦法參照《義烏市教育系統面向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考教師公告》)。
財會專業課教師(含財會人員)要求具備會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審計學、會計電算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為以上專業義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
幼兒教師:
1.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兒教育事業,身體健康,工作服從安排;
2.
3.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義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學前教育、音樂教育或美術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非義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學前教育專業應屆畢業生;
4. 非應屆畢業生具備《幼兒教師資格證》,專科以上學歷。
上述職位,非應屆畢業生需具有義烏戶籍。教師資格、學歷證書、戶籍時間等截止至
外縣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原為教師被辭退、辭職(解除、終止合同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
1. 報名時間、地點:
2. 報名提交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財會的不需教師資格證)。
報考幼兒教師和財會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報考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合同未滿的,報名時需提供聘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終止合同證明。
3. 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名單將在教育局政務公開欄及義烏教育網公布。
四、招考程序與辦法
1. 筆試: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兩部分,采用省教育廳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省廳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命題,考試范圍參看義烏教育網公告。科學學科專業知識參照初中科學進行考試,信息技術學科專業知識參照中學進行考試。會計專業單考學科專業知識。報考人員未參加義烏考點組織的考試的,作缺考處理)。筆試總分100分,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分別按70%和30%計入筆試成績。
2.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幼兒教師分城區與農村)按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其中招考人數4人及以上的按招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總分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為面試成績(會計專業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
3. 體檢:面試結束后,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70%和30%比例計入考核總分。根據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別按招考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考人數5-10人的按1:1.3的比例確定,招考人數11人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確定),若考核總分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標準按省教育廳制定的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領取準考證、考核成績、面試、體檢等事項在教育局政務公開欄和義烏教育網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 政審: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考核總分,按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公示
經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具體按照《義烏市教育系統教職工聘用制度實施辦法》執行。
擬聘用的小學教師和農村幼兒教師志愿到農村學校任教10年以上的,辦理聘用手續。
應屆高校畢業生至
因各種原因造成人員聘用不足的,不再遞補。
正式聘用手續在2012年8月辦理。
七、相關待遇
聘用期間的有關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