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發展的意見》(閩政[2010]2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城區公辦幼兒園師資力量,經研究,擬在2011年12月份到高等院校招聘幼兒園新教師。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
泉州(福州)兒童發展職業學院等全日制高等院校應屆學前教育(含英語方向、早教方向)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2.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
三、招聘學科及人數
幼兒園專任教師5名。
四、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1年12月24日上午,泉州兒童發展職業學院
五、招聘考試形式
1.考試采取技能考核形式,總分100分,由學校組織專業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進行考核。
內容為:故事表演、彈琴、唱歌、舞蹈、簡筆畫(各科成績各占20分)。
2.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3.招聘工作由區人事局、教育局組織實施,區委編辦參與。
六、聘用辦法及待遇
1.新羅區生源優先聘用。
2.招聘的新教師進事業編制,聘用人員與用人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現行工資政策規定執行。
七、其它事項
1.被錄取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資格:
①不符合體格檢查標準;②審查檔案時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其他重大問題;③未能按時簽訂就業協議書者;因取消錄取資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必須于2012年8月20日前到崗。
3.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