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省編委辦《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2]5號)和縣政府(2010)58號會議紀要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就我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教師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職位、名額
招聘職位、名額
本次職位為連城縣農村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計劃招聘50名。
二、招聘對象、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學生、忠誠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
3、身心健康,能適應教師工作崗位的要求。
4、具體職位要求及條件詳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和繳費
1、報名網址: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網址:www.eeafj.cn)。
2、報名時間和繳費:4月1日0:00(系統開啟)至4月10日24:00(系統關閉)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二)資格審查:
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聘人員按照招聘職位專業要求、對象、條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公開招聘教師筆試。
(三)筆試
1、組織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公開招聘教師筆試。
2、筆試時間:4月21日。
3、筆試科目: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
4、考試成績的計算
考試成績總分=教育綜合知識×40%+專業知識×60%。
(四)體檢
1、根據招聘職位擬聘人數,按照考生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體檢人選;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自動放棄體檢的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體檢項目、標準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定進行。
3、體檢時間、地點另定。
(五)確定擬聘用人選與聘前公示
1、擬聘人選資格確認:經體檢合格的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畢業證書、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幼兒園擬聘人選中具備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按閩教人[2012]5號文件中“對暫不具備幼兒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允許先參加幼兒教師公開招聘,正式聘用后經培訓合格,按有關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精神執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確認報名登記表中的報名信息。無法提供材料確認,或提供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不符合報名對象、條件要求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
2、出現體檢不合格者及擬聘人選資格確認不符合條件者,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體檢結果,擬聘人選資格確認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縣委編辦、縣人事局、縣教育局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公布,進行聘前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1、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育局安排到農村小學、幼兒園任教,并實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見習期),聘用期內不得流動。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2、受聘人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按照縣財政核撥經費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五、成立連城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六、其他事項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師范類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三)本次招聘職位年齡30周歲指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對象,40周歲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對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現在讀的全日制高校學生(不含201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五)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體檢、考核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
監督電話:連城縣教育局監察室(0597)8912629
中共連城縣委編辦
連城縣人事局
連城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