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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北部新區13所中小學校的70名中小學教師(詳見《重慶北部新區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2009屆、2010屆和2011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教師資格證(2011屆畢業生應于政審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良好思想;
(四)自愿在用人單位服務5周年以上;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本次考試公共科目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報名事宜如下:
(一)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1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8:00期間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的各項內容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初審報考資格。北部新區人事局(具體見《一覽表》)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初審資格部門或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審核未通過的可在3月9日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職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職位(報考人員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一覽表》)。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3月11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確認參考。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確認。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六)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考務費的,于2011年3月19日9:00起至3月26日18:00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公共科目分值100分。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1年3月27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加分資格條件: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考試結束后3天,考生持獲獎證書到重慶北部新區人事局(北部新區金渝大道66號金山大廈416室)審查確認資格條件。
(二)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入專業科目測試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之比為3:1,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參加專業科目測試人員在公布筆試成績5個工作日內,須持有關證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重慶北部新區人事局(北部新區金渝大道66號金山大廈416室)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合格者,參加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專業科目測試者,取消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其缺額按該招聘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專業科目測試分值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三)面試
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用普通話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學科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聯系到考生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科目測試或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含加分)×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5%+面試成績×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