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磐安縣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就公開招考編制內農村中小學、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招考人數及戶籍、學歷等要求
類別 |
學 科 |
招考人數 |
戶籍、學歷 |
所學專業或資格 | |
1 |
2 | ||||
初中 |
語文 |
1 |
戶籍不限,本科及以上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中國語言文學類、語文教育、新聞學、文秘教育 |
具有報考學科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他專業 |
數學 |
2 |
數學類、數學教育 | |||
英語 |
1 |
英語類、英語教育 | |||
科學 |
2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 | |||
社會 |
2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學類、哲學類、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歷史學類、法學類 | |||
音樂 |
1 |
音樂學類、音樂教育、藝術教育類(音樂方向) | |||
體育 |
1 |
體育類、體育教育 | |||
美術 |
1 |
繪畫類、美術學類、藝術設計、藝術教育(美術方向) | |||
信息技術 |
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教育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電子技術 | |||
初中小計 |
12 |
||||
小學 |
語文 |
4 |
戶籍不限,本科及以上畢業,師范類專科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中國語言文學類、語文教育、小學教育(含初等教育,下同)、新聞學、文秘教育、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具有報考學科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他專業 |
數學 |
4 |
數學類、數學教育、小學教育 | |||
英語 |
4 |
英語類、英語教育、小學教育 | |||
科學 |
3 |
科學教育、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小學教育 | |||
音樂 |
2 |
音樂學類、音樂教育、小學教育、藝術教育(音樂方向) | |||
體育 |
4 |
體育類、體育教育、小學教育 | |||
美術 |
1 |
繪畫類、美術學類、藝術設計、藝術教育(美術方向)、小學教育 | |||
小學小計 |
22 |
||||
學前教育 |
5 |
戶籍不限,專科及以上畢業(非磐安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 |
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藝術教育類(音樂、美術方向)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其他專業 | |
財會人員 |
1 |
要求同“初中”類 |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財務會計教育 |
||
合計 |
40 |
凡招考名額2名及以上的,其中1個名額面向男生。面向男生招考名額與男生報名人數之比須符合1︰3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相應減少面向男生名額。
二、報名條件
(一)年齡
30周歲以內(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我縣幼兒園連續任教10年以上且現在崗的幼兒園代課教師,報考學前教育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師資格
往屆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及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三)加分
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在總分中加2分;碩士研究生畢業參加考試招聘的,在總分中加3分;符合報考條件且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代課兩年及以上的(按上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年計算,時間截至到2013年6月份),報考對應學科學段的,在總分中加1分。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及學前教育崗位人員,如本人在高中階段和高校階段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比賽(不含團體項目),按以下標準加入總分:獲得全國比賽三等獎以上或者前八名的加3分,省比賽二等獎以上或者前六名的加2分;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的加3分,國家二級運動員加2分。同項目成績不重復計分,以高限計分。
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加分材料報名時提供有效。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2月20日及3月1日兩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
聯系電話:0579-84662828
四、報名方法
1.報名時提交《磐安縣2013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自行下載填寫),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2.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式在編人員報名的,須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學科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3要求的,相應減少該學科招考計劃,名額調整到報名人數多的其它崗位。
4.因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報名時現場拍照,故不得他人代報。
五、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查結果在網上公開發布。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各項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考生考試違規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考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采用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財會崗位不參加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小學科學學科專業知識考試與初中科學同,省廳不提供命題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另行組織命題,命題范圍見附件二)。教育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
2.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確定:依照筆試折算分與加分之和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學科招考計劃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向男生崗位按該比例順取不足須予降分的,須達到該學科的平均成績)。
(2)面試方式: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和學前教育的面試為技能測試(技能測試范圍見附件三),財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其他學科面試均采用模擬上課形式。
(三)體檢
1.根據筆試折算分、面試折算分與加分之和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先筆試分、再面試〔技能測試〕分、最后加分的順序確定。
2.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四)聘用考核
體檢合格的,參加聘用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考核結果以學校發回的個人檔案為依據,不再重新組織考核。
(五)聘用簽約
聘用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首聘服務期為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資格,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簽約后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就業協議無效:
1.在報名、考試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的;
2.由于在校表現不好,畢業時未撤消行政處分的。
(六)缺額遞補
擬聘用人員聘用簽約前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按該學科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則不予遞補。
六、解釋權
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附件:
一、磐安縣2013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二、磐安縣2013年教師招考省教育考試院未提供命題學科的專業知識科目考試范圍
三、磐安縣教育系統2013年招考音體美、幼兒教師專業技能測試說明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 安 縣 教 育 局
2013年2月5日
附件一
磐安縣2013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報名序號(工作人員填寫):
姓名 |
|
身份證號 |
|
貼本人 近期一寸 彩色免冠 照 片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最高學歷 |
|
畢業時間 |
|
考生類別 |
|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
所獲學位 |
| |||
戶口所在地(應屆畢業生填入學前的) |
省 市 區(市)縣 | |||||||
家庭詳細地址 |
|
聯系電話 |
| |||||
通訊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報考崗位 |
|
教師資格類別及學科 |
| |||||
個人簡歷 |
| |||||||
獎懲情況 |
| |||||||
符合何項加分條件,請說明 |
| |||||||
本人承諾 |
本人以上所填內容屬實,不含虛假成分,謹此確認。 報考者簽名: | |||||||
備 注 |
| |||||||
填表說明:
1.本表用藍、黑墨水鋼筆或圓珠筆如實填寫,書寫要規范。
2.“考生類別”指應屆畢業生、歷屆畢業生、其他人員。
3.“教師資格類別”指高中、初中、小學、幼兒教師資格。
附件二:
磐安縣2013年教師招考省教育考試院未提供命題學科的專業知識科目考試范圍
中小學音樂
一、中學音樂學科教學的內容;
二、 高等教育對應于中學音樂教學的內容;
三、 音樂教材教法(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的內容)。
中小學體育
一、 中學體育學科教學的內容;
二、 高等教育對應于中學體育教學的內容;
三、 體育教材教法(義務教育體育課程標準的內容)。
中小學美術
一、 中學美術學科教學的內容;
二、 高等教育對應于中學美術教學的內容;
三、 美術教材教法(義務教育美術課程標準的內容)。
財會
高校財會專業課內容。
附件三
磐安縣教育系統2013年招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教師專業技能測試說明
一、中小學體育專業技能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1.隊列隊形口令與示范(滿分20分);
2.田徑類動作示范與要領講解(滿分20分);
3.球類動作示范與要領講解(滿分20分);
4.技巧類示范與講解(滿分20分)。
5. 自選特長展示(20)。
二、中小學音樂專業技能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1.清唱(滿分25分):自選及指定歌曲各一首;
2.視唱(滿分25分):抽簽視唱曲一首,邊唱邊用鋼琴即興伴奏,限時完成。
3.自選樂器演奏(滿分25分):除鋼琴以外的其他樂器演奏,樂器自備,演奏曲目自選,限時5分鐘以內。
4.舞蹈(滿分25分):給定伴奏音樂自編舞蹈,限時完成。
三、中小學美術專業技能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1.素描人物寫生(滿分40分)。鉛筆、碳筆等工具均可,表現形式不限,組織單位提供紙張,其余器材由考生自備。
2.色彩靜物寫生(滿分40分):水彩、水粉、油畫、色粉畫等畫種自選,組織單位提供4開鉛畫紙一張,其余器材由考生自備。
3.自選特長展示(滿分20分):內容為:國畫、書法、工藝美術等自選一樣。組織單位提供4尺宣紙一張,其余器材由考生自備。
四、學前教育專業技能測試內容(滿分100分)
1.彈唱與器樂演奏(滿分40分):清唱自選歌曲一首;抽簽視唱曲一首,邊唱邊用鋼琴即興伴奏,限時5分鐘以內。
2.舞蹈(滿分20分):給定伴奏音樂自編舞蹈,限時完成。
3.繪畫(滿分20分):指定內容限時完成。材料由組織單位提供。
4.講故事(滿分20分):在規定的時間內講述指定的一個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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