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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充實優秀師資力量,經研究,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溫州中學附屬初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師2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志從事教育工作。
(二)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養、專業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資格等相關條件。
(四)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以2025年5月2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與招聘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一)招聘崗位詳見《2025年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溫州中學附屬初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二)選報的崗位(學科)專業以教師資格證書標注的學科為準。
(三)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
報名資格條件中(除年齡外)涉及到時間均統一截至2025年5月20日。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5月20日9時—5月27日17時
資格初審時間:5月20日9時—5月28日14時
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址: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未按報名條件要求完整填報的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
(二)招聘計劃核減(取消)
同一學科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初審符合條件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其中崗位計劃數在3名及以上的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予以公布。
招聘計劃取消的,已報考并通過資格初審的該崗位人員可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前往相關學校按條件進行改報,逾期視作放棄改報。改報至溫州大學附屬學校的考生,請前往甌海區三垟街道宏興路2-1號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榕園大廳,聯系電話:0577-56709695;改報至溫州中學附屬初中的考生,請前往溫州中學附屬初中正合樓7317辦公室(甌海區南白象街道龍霞南路666號),電話號碼:0577-56801901。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5月30日10時—6月2日9時30分。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點擊“準考證打印”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按40%計入考試總成績。
1.筆試時間:2025年6月2日上午,時間為9:00—11:00。
2.筆試內容:本崗位專業知識。專業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對象:網絡報名(含改報)且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
4.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若考生自愿放棄或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處理,不再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確定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招聘計劃數1:8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其中崗位計劃數在3名及以上的可按1:5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若出現末位同分的,則同分人員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及資格復審要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公布,不另向個人發放,請密切關注。
2.組織資格復審
(1)招聘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將結合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格復審材料,對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審不通過或自動放棄者,其空缺試課考核資格按相關學科(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若出現末位同分的,則同分考生均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現場資格復審時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5年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溫州中學附屬初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下載打印一份并簽名。
②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復印件要有戶主頁和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同意報考證明(僅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③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或者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招聘資格,不予入圍試課。
(三)試課
試課滿分100分,按60%計入考試總成績。
1.試課時間:暫定于2025年6月14日
2.試課對象:通過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
3.試課形式:采取分學科模擬課堂教學的形式進行模擬課堂教學是從教材中抽取一個課題,根據該課題的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來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備課時間為45分鐘,模擬課堂教學(試課)為12分鐘內。
試課成績合格線為80分(滿分為10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入圍體檢。
(四)計算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課成績×6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與考察
(一)確定體檢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遇末位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則分別按試課、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遇各項成績均相同人員,另行加試,加試采用面試形式,成績高者入圍。體檢通知及體檢對象名單將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布。
(二)體檢
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自愿放棄體檢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如有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遞補。入圍體檢考生在妊娠期的,須在1年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將取消招聘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一)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如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其空缺位不再遞補。
七、其他規定
(一)根據委托合作辦學有關規定,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將委托溫州大學組織實施;溫州中學附屬初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將委托溫州中學組織實施。
(二)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規范程序,嚴明紀律,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報名、筆試和試課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凡弄虛作假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相關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該認證書。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甌海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3.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八)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與個人開展針對本次教師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九)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ohedu.cn是發布公開招聘教師相關信息的主渠道。本公告相關事宜將及時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請報考對象注意上網查閱。
(十)本公告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會同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甌海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77-88598287
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綜合管理科
0577-88538557
監督電話:溫州大學紀檢監察室0577-86598028
溫州中學紀檢處0577-86760885
甌海區教育局信訪巡查中心0577-88534443
1. 2025年溫州大學附屬學校(溫州榕園學校)、溫州中學附屬初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要求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