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前教育職位的,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就讀期間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榮譽的,加5分。
2.境內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的,加3分。
3.已聘為浦江縣教育系統雇員制教師的報考人員(含仙華外校雇員制教師),按錄用后實際工作時間,每滿1年加1分,此項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時間年限的計算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4.同時符合以上多項加分條件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縣教育局將對獎勵加分進行公示,發現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
(四)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公布后,縣教育局對擬入圍面試考生進行資格復審,未按縣教育局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考生不進入面試,按照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考生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與報考時填寫的身份證號一致);2.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學前教育職位的,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學歷)就讀期間曾獲省級優秀畢業生的,提供相關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拿到榮譽證書的可提供學校說明);6.《浦江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考教師資格復審表》。
境內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無法提供畢業證書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2年7月30日前未能取得招考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境外留學人員需提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學歷的,還需提供境內全日制本科院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需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未納入教師資格證統考地區和高校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前能夠取得報考學科教師資格證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除公告中已明確取得時間的考試資格外,其他考試資格均要求在2022年3月18日前取得,否則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五)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加獎勵加分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招考名額不足3人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名額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名額1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在編教師、雇員制教師合并計算招考名額,下同。已聘為公辦學校雇員制教師或仙華外校雇員制教師的報考人員僅報考在編教師職位,按在編教師招考名額確定面試對象,下同。
2.面試形式:(1)中小學教師職位(除音樂、體育、美術)面試采取模擬上課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專業技能。
(2)中小學音樂、體育、美術教師職位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主要考察專業技能水平。
(3)學前教育教師職位面試內容包括結構化面試及鋼琴彈唱、跳舞、繪畫等職業技能。
3.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50%計入總成績。面試方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教師職業素質測試
根據總成績(筆試折合分+面試折合分+獎勵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計劃數1:1.5(四舍五入)比例確定參加教師職業素質測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10人及以上的按1:1.3的比例確定參加教師職業素質測試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教師職業素質測試結果必須達到均值及以上。教師職業素質測試結果未達到均值的,教師職業素質測試不通過。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教師職業素質測試,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七)體檢、考察
通過教師職業素質測試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當年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執行,有特殊行業要求的部分體檢項目,其標準如嚴于上述規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額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參照當年公務員招考考察標準執行。
(八)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同一職位同時招考在編教師、雇員制教師,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先聘用在編教師,再聘用雇員制教師。
報考語文、信息、音樂、體育職位的人員,聘用時若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應當于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規定時間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解除合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按時畢業的,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聘用條件等情況的,取消擬聘資格。
四、其它事項
1.繳費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2倍的職位,按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同一職位同時招考在編教師和雇員制教師的,核減順序按照先核減雇員制教師,再核減在編教師的順序。核減的在編教師、雇員制教師計劃數,相應增加到其他職位的在編教師、雇員制教師。中小學核減后不開考學科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
核減的計劃數根據報名情況按以下順序進行調整:(1)高年段學科職位調整至下一年段相應學科;(2)調整至緊缺學科語文、音樂;(3)調整至社會學科、道德與法治學科;(4)調整到其他學科。
2.專業大類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進行審核。
3.雇員制教師與同條件在編教師同工同酬(所有工資待遇一樣),待遇按照《浦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浦江縣雇員制教師招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浦政發〔2018〕16號)執行。
4.在編教師、雇員制教師聘用后在浦江縣教育系統服務期不少于5年。雇員制教師聘用期間,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5.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考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對違紀違規行為,按《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要求,在浙江信用網公布違紀違規考生信息。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7.鑒于本次招考的體檢和考察工作將參照現行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相應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或存在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各類情形的人員,不宜報考。
8.本次招考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和個人舉辦任何培訓班。任何兜售與本次招考有關資料、信息的行為均與招考組織單位無關,請報考人員務必不要輕信。
9.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教師職業素質測試入圍人員及測試結果、體檢入圍人員及體檢結果、擬聘用人員等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pj.zjer.cn)、浦江縣政府網官網(http://www.pj.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10.報考人員對本次招考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縣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1.參加考試的所有考生必須遵守浦江縣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發布。
12.咨詢電話:0579—84206560、84205908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浦江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浦江縣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