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僑中學前身為四邑華僑中學,于1946年由臺山、新會、開平、恩平等地的愛國華僑集資創立,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為“廣東華僑中學”。現為廣州市教育局直屬唯一一所“僑”字號全日制完全中學、廣東省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廣東省普通高中教學水平優秀學校,在海內外有較大影響。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一)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
1、教師崗位10人、職員崗位1人
2、擬招聘的專業、人數:
崗位 | 人數 | 專業要求 |
政治教師 | 1 | 政治類專業 |
物理教師 | 1 | 物理類專業 |
化學教師 | 2 | 化學類專業 |
生物教師 | 2 | 生物類專業 |
音樂教師 | 1 | 音樂類專業,有管樂特長,能勝任學校管樂團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
體育教師 | 1 | 體育類專業,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或武術專項。 |
信息教師 | 1 | 信息類專業,熟悉計算機的硬件和軟件配置;能勝任設備管理;最少精通一種程序設計語言,能勝任學生競賽培訓工作;熟悉網絡通訊,能勝任網管工作。 |
英語教師 | 1 | 英語類專業,持有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
資產管理員 | 1 | 會計學、審計學、財政學等相關專業,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合計 | 11 |
以上招聘對象若非廣州市戶口的應聘人員需具備穗府[2003]72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二)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
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或應屆研究生(含暫緩就業生);
2、招聘對象需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2)本科及研究生階段均需畢業于國家211工程重點院校,畢業時需獲取相應的學位(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此條件限制;英語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資產管理員崗位若畢業于專業院校也可不受此條件限制);
(3)應聘教師崗位:暫緩就業生需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12月30日前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4)應聘教師崗位需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
(5)以上招聘對象若非廣州市戶口的應聘人員需具備穗府[2003]72號文規定的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全國各地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均可到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廣東華僑中學傳達室現場報名或將個人簡歷寄往廣州市起義路158號中學辦公室(郵編:510030)。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由學校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教師崗位為試教或說課、職員崗位為技能測試)兩輪組成,筆試、面試成績各100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合格成績均為60分。
崗位招聘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不予開考。
1、筆試
①筆試內容: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校內外各學科或專業骨干進行命題。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學科知識等;職員崗位的筆試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地點為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廣東華僑中學校內。
②成績權重: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50%.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在參加筆試的人員中按筆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專業崗位數1:3確定參加面試(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人員。面試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學校門戶網站上公布。
2、面試(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
①試教或說課(技能測試)內容:由面試考核小組研究指定。
②成績權重:采用百分制,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在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合格成績為60分)從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面試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的比例低于2:1的,則取消該次面試)
(四)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規定執行,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學校承擔。如需復檢,所需的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替補人選。
(六)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廣州市教育局網站、學校門戶網站上同時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錄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簽訂聘用合同者作放棄應聘資格處理,并可從替補人選中補選。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的紀律要求及其內容
(一)招聘工作的紀律要求
1、在公開招聘人員的工作中,如出現工作人員中有與應聘人員是親屬關系的,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招聘條件、程序、結果做到公開透明。
3、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他內容
1、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2、在廣州市教育局網、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整個招聘過程,將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政策,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務求為學校招聘到高素質的人才,保證學校辦學的高質量和可持續發展。
3、聯系方式
電話:020-83315444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起義路158號(地鐵公園前站,J出口前行200米)
學校網址:www.GDQZ.com
郵箱:gdhqzx@163.com
聯系人:黃老師李老師
本公告解釋權在廣東華僑中學。
廣東華僑中學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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