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肇慶市鼎湖區招聘教師公告【23人】
為充實我區教育教學人才隊伍,經區人民政府同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備審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鼎湖區公辦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招聘崗位
(一)招聘對象。本次公開招聘對象為本科學歷及以上的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并有相應的任職資格證書。
應屆畢業生指2019年畢業,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指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含往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本次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及財會人員共23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儀表端莊,身心健康。
(二)崗位條件。兩類招聘對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相應的崗位條件。
1. 小學教師崗位。報考人員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取得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教師資格。
(1)社會人員和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并有1學年以上(含完整1年)的公辦學校從事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且現仍在崗。
(2)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工作單位性質、工作崗位、職稱、工作表現等)。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職位條件要求。
(4)暫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但報考時要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過渡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16〕2號)規定,須按如下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書及證明:
在2016年5月31日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在報考時若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
‚在2016年6月1日后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在報考時須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以上))。
(5)報考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應屆畢業生不受崗位年齡限制。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過渡后,高級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
2. 財會崗位。報考財會崗位的年齡一般為18至35周歲(1983年7月17日至200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工作單位出具證明原件)或有會計初級職稱及以上。具有會計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工作經歷及年齡計算截止至報名第一天。
特別說明:
◆教師資格證。人工智能和日語等小語種的教師資格證允許在入職1年內取得(即2020年8月31日前),招聘報名無需提供證明。
◆人工智能的崗位條件。人工智能崗位除應具備教師崗位應具備的學歷、年齡等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計算機、人工智能、數控、信息技術專業背景;
(2)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跨學科設計創新思維;
(3)具備少兒編程和機器人軟件開發需要的編程能力;
(4)熟悉scratch、arduino等開源軟硬件者優先。
三、報考有關事項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2.原為公務員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開具各種假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招聘報名
(一)報名方式。報名以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鼎湖區教育局二樓辦公室(5)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的報名材料(報名表見本公告附件2)。
(二)報名材料。報考者于2019年7月17日至19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上述指定報名點提交報名材料。并按以下順序依次疊好裝訂成冊:報名表、個人簡歷、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在職人員)、普通話等級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及一張與報名表貼相同底的大一寸近照。此外,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證、普通話等級證等原件。同時,公辦在職在編教師報名時需提交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社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公辦學校出具一年或以上教學經歷的證明原件。提交材料一經收取不作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