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我縣教育系統用人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72人。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界限計算:30周歲以下(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45周歲以下(197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含12日)。
(四)招考崗位限新晃戶籍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2018年5月3日)應在新晃縣或系新晃縣生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語言表達能力強,普通話達到國家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報考語文崗位人員普通話須達到國家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并具有相應等級證書。
(七)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鎮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八)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兩年內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九)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十)本次招聘專業要求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三、招聘程序
發布招考簡章—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
(一)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報名網站:湖南人事招考網(http://www.zrpta.com)。考生登錄報名網站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三)網絡報名時間:2018年5月12日9:00—5月20日17: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7:00。
(五)報考人員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審查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六)本次考試采取誠信報考,不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后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表,選擇符合自己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
(七)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八)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報。
五、筆試
報考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的直接進行面試;報考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的進行筆試、面試。筆試事項如下:
(一)筆試時間:定為2018年5月26日,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二)筆試內容、分值及考試時限
1.筆試內容:
(1)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政治常識、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實踐等。
(2)鄉鎮學校幼師崗位:政治常識、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實踐等。
2.筆試分值:100分。
3.考試時限:120分鐘。
(三)筆試開考比例要求每個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不得小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比例到1:2,達不到1:2的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
(四)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5月下旬在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六、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
1.新晃一中教師崗位、職業中專教師崗位、恒雅中學教師崗位、城鄉初級中學理科教師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定于面試結束后當日進行。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內容
報考者須提供本人的《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機關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暫未取得畢業證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18年7月31日前考察時須提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18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向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由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其他事項
1.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2.思源實驗學校教師崗位、城北學校教師崗位、鄉鎮學校幼師崗位因報考人員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資格審查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