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礎知識》
《教育基礎知識》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全部為客觀性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是非判斷題三種?荚噧热莺w教育學原理、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與政策和教師職業道德與基本禮儀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教育學原理。主要考查應試者對教育科學理論的基本概念、基本觀點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疾閮热莅ǎ航逃c教育學概述、教育與人的發展、教育與社會的發展、教育目的、學校教育制度、教師與學生、課程、教學、學校德育、班級管理與班主任工作、素質教育與創新教育。
第二部分:教育心理學。主要考查應試者對教育情景中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的心理規律的掌握和實際運用能力?疾閮热莅ǎ航逃睦韺W概述、中小學生的心理發展與教育、學習的基本理論、學習動機、學習的注意狀態、學習的遷移、知識的掌握和技能的形成、學習策略、問題解決與創造性、品德心理、心理健康教育、課堂教學心理、教學評價、教師心理。
第三部分:教師職業道德與基本禮儀。主要考查應試者對教師職業道德與禮儀的基本概念、基本觀點和原理的理解和掌握?疾閮热莅ǎ航處熉殬I道德的基本概念、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教師職業道德的結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教師職業道德評價、教師禮儀的基本概念、教師的儀表儀容儀態禮儀、教師的課堂禮儀、教師的交往禮儀。
第四部分:教育法規與政策。主要考查應試者對教育法規與政策的概念、內涵、類別、作用、體系(結構)的領會和掌握,以及對教育法制建設和現行部分教育法規的理解和運用,F行部分教育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