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正常教學的開展,根據思南縣人民政府2012年5月29日常務會議精神(思府常議[2012]6號),對第六中學及城區中小學所需學科教師面向全縣在職教師實行公開招考選調,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開招考選調教師的組織原則及工作程序
(一)、招考選調工作在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公開招考選調教師工作堅持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選調、公開監督,按照城區學校所核編制缺額公開招考選調計劃、發布公告、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招考選調崗位及計劃
本次共招考選調教師66名。
(一)、思南縣第六中學高中教師26名(面向全縣招考選調初級中學教師8名,高級中學教師18名);
(二)、城區初級中學教師14名;
(三)、城區小學教師14名;
(四)、思南縣烏江藝術幼兒園教師12名。
三、招考選調范圍及對象
(一)、城區小學、思南縣烏江藝術幼兒園招考選調教師對象為全縣小學校在職教師(以報考者崗位登記和教師資格證為準)。
(二)、思南縣第六中學招考選調對象為全縣高級中學校和全縣初級中學校在職教師(以報考者崗位登記和教師資格證為準)。
(三)、城區初級中學招考選調對象為全縣初級中學在職教師(以報考者崗位登記和教師資格證為準)。
四、招考選調教師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師德,有獻身教育的敬業精神;
2、無違法違紀行為,2007年以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報考教師必須在全縣中青年教師業務考試及教材教法過關考試中合格。
(二)、具體條件
1、報考思南縣第六中學高中教師崗位條件:
(1)、是高中教師的,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6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本專業學歷,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專業以教師資格證為準),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2)、是初中教師的,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具有本科以上本專業學歷(初始學歷可為專科)或具有初級職稱且初始學歷為本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2、報考城區初中教師崗位條件: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專科及以上本專業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專業以教師資格證為準),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3、報考城區小學校教師崗位條件: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專科及以上本專業學歷,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4、報考思南縣烏江藝術幼兒園教師崗位條件: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或小學教師資格證,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2007年9月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具體選調崗位、計劃及條件見《2012年思南縣城區公開招考選調教師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報名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2、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教師報名所需材料:①畢業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聘任證及教師資格證、身份證(以上證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申請書1份;③所在教辦(學校)出具的報考人員2007年以來的政治思想、工作情況鑒定材料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④由教辦(學校)出具的中青年教師業務考試、教材教法過關考試證明;⑤縣教育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⑥獲得表彰的證書和文件文書原件及復印件;⑦近期同底2寸卡片照3張。
4、資格審查時間:2012年8月2日;
5、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2年8月4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6、招考職位選調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招考職位選調計劃人數與考試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2,否則將調整選招計劃。
(二)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報名登記表》。
2、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由報名工作人員審查有關證件和材料,符合報考條件者準予報名。
六、考試
考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分學科統一命題制卷。考試工作在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在縣城統一進行。
(一)、考試內容及方式
1、考試范圍:考試所考范圍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報考高中、城區初中教師崗位的,對應報考學科考至高中階段知識;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教材教法、教育學心理學和學前教育相關知識;報考城區小學教師崗位的,對應報考學科考至初中階段知識。
2、考試方式:考試試題由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命題制卷,實行閉卷考試。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分標準。閱卷、登分工作由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
3、報考思南縣第六中學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崗位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前2名考生進入專業測試階段(并列考生一同進入)進行專業測試。筆試成績按60%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按40%計入總成績。
(二)、筆試時間:2012年8月5日上午9:00-11:00
(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四)、專業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考試公示:考試成績于2012年8月7日至8月9日公示,公示時間3天。
七、獎勵加分
獲得國家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5分;獲得省、部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3分;獲得地、廳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2分;獲得縣級榮譽稱號或表彰的加1分。所有獲得榮譽稱號或表彰的須為國家行政機關表彰。獎勵加分最高不能超過5分。獎勵加分計入考試總成績。
八、招考選調人員的確定
(一)、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與招考選調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選調對象(總成績并列的一同確定為選調對象),成績公示期滿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二)、在招考選調工作過程中,因招考選調資格被取消的,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確定為選調對象,其它情況產生的空崗不再遞補。
(三)、通過招考選調的教師依據黔職改字[1992]02號文件規定,應經一年以上的工作實踐,表明其具有履行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職責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后,根據調入單位不同職務級別和崗位等級空缺情況,依照有關政策規定由人社部門進行崗位核準,教育主管部門重新履行聘任及相關手續。
九、招考選調紀律
招考選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在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招考選調工作由紀檢、監察和人事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從事考試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應予回避。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對選調人員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2012年思南縣城區學校公開招考選調教師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doc
思南縣事業單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