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教師隊伍發展與建設的需要,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經區委、區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26名,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專業2011、2012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其中2011屆畢業生必須具有天津市戶口。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業院校(音樂學院、美術學院、外語學院、體育學院)相關專業2011、2012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且具有天津市戶口。
3、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大學2012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戶口。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前教育專業2011、2012屆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且具有天津市戶口。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和技能;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師范專業畢業生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可辦理轉正手續時提供,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7、具有非農業戶口。其中農業戶口人員可以報考,但須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時取得非農業戶口,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8、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警告或學校處分的;
2、受過刑事或行政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禁考期參照公務員招考的有關規定);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人員、被單位辭退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2012年天津市北辰區招聘教師計劃表》。
三、招聘辦法
由北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辰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采取筆試、試講、面試結合的方式進行,北辰區紀檢委全程監督,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布公告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于2012年6月20日—6月29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www.tjtalents.com.cn)、北辰人才網(www.tjbcrc.cn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6月30日-2012年7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北辰教育中心C座(北辰區京津公路富錦道1號,四十七中學北側)
2、報名方式:采取集中統一報名的辦法,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局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需繳納報名考務費9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免交報名考務費。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不能開考,并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報考未能開考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3、提交材料:
(1)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進行審核并上交復印件(不退還),按以下順序整理:身份證、本人戶口本(頁)、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持畢業生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成績單(學校加蓋公章)、英語、計算機、普通話等級證書、在校期間獲得獎學金證書等相關證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師范專業畢業生需攜帶畢業院校出具的師范生證明,屬于“985”“211”工程重點高校畢業生應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
(三)筆試、試講
1、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教育相關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2年7月6日
具體時間、地點、場次以準考證為準。
2、試講:內容為指定學科,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試講時間:2012年7月7日
具體時間、地點、場次以準考證為準。
對試講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照筆試和試講得分4∶6的比例計算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每人交納面試費45元。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按照筆試和試講成績與面試成績7∶3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之比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
(六)考察
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育局組成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因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等額遞補。無合適人選崗位可空缺。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北辰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用崗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滿后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報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
(九)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參加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業合格后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續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教師,區教育局將根據工作需要,補充到我區各中小學、幼兒園,不服從分配者不予聘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間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22-26390668 022-86815819
監督電話:022-26391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