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浦江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考教師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和中小學實際需求,2017年浦江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考教師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見附件)
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考名額2倍的崗位,按比例核減,核減后不開考學科的報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專業大類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2012版)》進行審核。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初中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持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初中語文教師的,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也可報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畢業,所學專業與音樂 、體育學科要求一致的,可以報考音樂、體育教師。
3.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國內的,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外的,要求本科為國內公辦全日制院校畢業且碩士學位經教育部認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其中報考語文教師的,需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
4.全國“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其中報考語文教師的,需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
(二)小學教師(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以上學歷(本科階段如為非全日制的,大專階段須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持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其中報考小學語文教師的,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也可報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具有浦江戶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為浦江,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持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音樂 、體育學科要求一致的,可以報考音樂、體育教師。
4.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國內的,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外的,要求本科為國內公辦全日制院校畢業且碩士學位經教育部認證),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其中報考語文教師的,需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
5.全國“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要求一致,其中報考語文教師的,需持有普通話二甲以上證書。
(三)學前教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學前教育本科以上畢業(大專階段須為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畢業),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2.具有浦江戶籍(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為浦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前教育師范專業畢業,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三、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
3.具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本縣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名。
四、招考程序和辦法
1.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2月9日-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報名地點:浦江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浦江縣環城西路25號)。
報名資料:(1)報名表(浦江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下載專區”下載);(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原件及復印件;(4)畢業證書(本科為非全日制的須同時提供大專階段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5)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書、師范生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張,貼于報名表上。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無法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證明(專業、學歷層次)、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證書。
報名方法: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初審合格者需繳納考務費每科目48元。本次招考僅接受本人現場報名,并于現場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