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充實區教研室(教科所)部分學科的教科研力量,加強對學校和教師教科研工作的指導,經區教育局研究決定,面向全區公辦中小學教師選聘部分學科教研員和教科員。
一、選聘崗位(共3名)
崗 位 |
人數 |
所需專業或特長 | |
高中英語教研員 |
1人 |
英語專業 | |
教科員 |
德育研究 |
1人 |
教育學或心理學相關專業 |
課題管理 |
1人 |
專業不限 |
二、選聘范圍及對象
全區公辦學校中在職在編的中小學教師。
三、選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學研究、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刻苦鉆研、積極進取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校工作期間,與同事關系融洽,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強和為學生服務的意識。性格開朗、精力充沛、身體健康。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水平及網絡運用技能。
3.教研員崗位必須具有中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男50周歲以下(
教科員崗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教齡5年及以上,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課題管理崗位須有1年以上從事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經歷,曾獲得區教壇新秀及以上榮譽稱號;德育研究崗位要求所學專業為教育學或心理學相關專業,并具有1年以上從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經歷。
特別優秀的教師在年齡、職稱上可適當放寬。
4.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有扎實的學科專業基礎和教育理論功底,有良好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創新精神。有較強的教學研究、組織管理、教師指導的能力和工作水平,教學能力和水平在學科教師中有較高的認可度。
5.具有較強的教科研能力。教研員崗位近五年內(2007年8月-2012年7月)有區級及以上立項課題研究,并切實開展研究活動,獲得相應的教科研成果,近五年內有教育教學論文在地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或獲得地市級以上獎勵;教科員崗位近五年內有市級及以上課題立項,在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或有市級及以上獲獎論文兩篇及以上,有較強的科研和寫作能力。
四、選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余杭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3.報名要求:每位應聘者僅限報一個職位(報教科員需明確專業特長)。
4.報名時須交下列材料:
⑴個人報名登記表一份(報名登記表可在網上下載)。
⑵身份證、學歷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
⑶區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附清單,與獲獎證書復印件裝訂在一起(證書及復印件按獲獎級別從高到低排序,并標上頁碼)。
⑷論著、論文原件和論著封面、扉頁、目錄復印件,論文發表刊物的封面、目錄及論文復印件一套。論文須是在地市級及以上刊物發表,論著須是正規出版社出版。附清單,與論著、論文復印件裝訂在一起。復印件要重新編寫頁碼,清單中要標出重新編排的復印件所在的頁碼,便于考核組查閱。
以上所有書面材料均需使用A4紙打印,按順序排列。選聘結束后,應聘者的各種證書原件和論文、論著原件一律退還本人,復印件和其它材料不再退還本人。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審查;凡不具備選聘資格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區教育局組織面試(演講和現場答辯),重點測評應聘者的教育理念、教學能力和教研、科研等專業知識。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對每個職位面試成績前二位的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采取所在單位提供意見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
(五)公示
經面試、考核后,由區教育局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余杭教育網上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六)聘用
公開選聘的教研員實行聘用制,聘用的人員與區教育局教研室簽訂一年試用期的聘用合同,試用期滿按照任期基本工作要求進行年度工作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試用期已滿而沒有被續聘的人員,流動到區內學校任教。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決定成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次選聘工作。
組 長: 楊仁洪
副組長: 王嘯堤
成 員: 曹炳宣、程寧、邵曉舟、張小見、賀國標、李玉華、吳金麗
咨詢聯系方式:余杭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電話:86233267
余杭區教育局教研室辦公室 電話:86225902
投訴聯系方式:余杭區紀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組 電話:8622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