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一)筆試
時間: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生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00可登錄報名入口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及考生須知見準考證。
根據崗位類別,筆試內容分為綜合類、衛生類(醫療)、衛生類(中醫)、衛生類(檢驗)、教育類。
1、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
2、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照醫療、中醫、檢驗三類分別命題;
3、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確保招聘質量,筆試成績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按照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登陸慶云縣人社局網站考試考務欄查詢。
(二)面試
應聘人員的面試方式、時間、地點、面試人員須知等詳見面試方案,面試方案另行公告。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從事崗位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及職業能力。根據招聘崗位類別,衛生類、教育類崗位的面試分別由衛生部門、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的面試由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組織;其他崗位的面試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類別、面試成績分別劃定最低合格線,考生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考試總成績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名單,并在慶云縣人社局網站公示。總成績相同者,按照筆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最終名次,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專業測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三)體能素質測評
報考慶云縣人民警察訓練中心崗位的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本人身體狀況確認書。對本人或對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60分鐘內提出申訴或舉報,組織實施單位將當場予以處理,逾期不再受理。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執行。體能素質測評未達標的,取消考察政審和體檢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素質測評的,視為放棄,出現的空缺,依次遞補。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