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一)審查辦法
招考單位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職位要求條件和專業測試情況等,可通過查閱資料、面談、專業測試等辦法,按各職位擬聘用名額的6倍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某職位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6倍,則該職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二)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材料不齊的不接受報名)。
1.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附件3,需貼相片,提交原件)、身份證、落款時間為2016年9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考生須提供崗位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如不能提供的報考者,需做出書面保證能在畢業后1年內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留學人員資格證明》辦理聘用手續;
(3)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考。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和資格初審;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查結果為準。
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通知書領取事宜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網公布,入圍面試的考生須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深圳市南山區教育系統2016年面向應屆畢業生市外定點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入圍面試名單公告時間:
西南大學: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以后
華南師范大學:2016年10月29日下午16:00以后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2016年10月教師招聘公告(225名) [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