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分兩部分:
(1)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等;
(2)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從教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沒有指定的參考書目和考試大綱,不能直接選用其他地方各類招聘考試試題。筆試成績總分為 200 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教師職業能力測驗部分滿分100分。本次招聘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有一科缺考或筆試有一科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